“油罐车”被罚,我们拍手称快就可以了吗?
黄河新闻网
谁能想到前脚装载煤制油的罐车,后脚就装满了食用植物油?谁能想到深受市民信赖的“中”字头企业竟然也会参与其中?时隔数月,再次看到“油罐车混装食用油”这样的字眼,公众内心依旧是毫无容忍可言,涉事企业的恶劣行为实在令人无言以对。
8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就“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发布消息,将整个事件来龙去脉进行详细梳理,为公众揭开事件背后真相,找到问题所在。至此,“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调查结果尘埃落定。中储粮、汇福粮油、邢台金谷仓物流等被处罚高额罚款。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全链条清理排查中,从各地清查情况看,截至目前,未发现其他同类问题。
联合调查组经调查核实后认定,罐车混运食用植物油事件性质极其恶劣,违反基本常识,践踏道德底线和法律红线,是典型的行为违法犯罪,必须严厉打击。那些毫无良知、泯灭人性的犯罪人员、经营者、企业谁也没想到,他们为无视法律法规、丢弃人民利益付出的代价会如此惨痛。作为公众,群情激愤之余,更应该冷静清醒严肃看待这起事件。法律惩戒固然不能缺席,但食品安全事件不能一次又一次等到用法律手段去解决的地步,如果只寄希望于最后的审判,那已经产生的生命健康代价又将何其巨大!食品安全的警钟必须长鸣。
身膺民社寄,民以食为天。“民以食为天”中蕴含着朴素的民本思想,在那个生产力水平低下,甚至食不果腹的年代,古人尚且懂得要通过发展农业,改良农田,让老百姓吃饱吃好。反观今天,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胜于彼,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却一再有人因为个人利益,罔顾社会利益、公众利益,在制作、生产、加工、运输等各个环节弄虚作假,甚至公然造假。“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中,涉事车辆实际车主高某群为掩盖问题,指使他人开具罐车清洗虚假票据。此番操作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将无知无畏暴露无遗,无视人民、践踏底线的最终结局一定是受人唾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以安为先”这句话一定不能说说而已。人民健康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食品安全是人民健康的重要保障。在这个长长的链条上,任何一个节点上都不容许有闪失和瑕疵,这不仅对食品安全从业者提出考验,更对整个社会提出考验。从思想认识到行为行动,处处都不能有松懈。对于相关从业者,务必要再次提醒提示,读懂吃透法律法规,强化安全培训。职能部门务必要进一步运用各项办法和举措,加强安全监管,还要注重畅通投诉渠道,保证及时掌握相关线索,快速找到问题,查处问题。而对于社会公众,那就是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务必要学会运用合法手段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油罐车”被罚,我们拍手称快就可以了吗?“油罐车”被罚,这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下一步国务院食安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问题专项整治,严处重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这为公众吃下一颗“定心丸”。同时,这也释放出国家整治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强烈决心。如果继续无视,心存侥幸,那必将自食苦果。(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