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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听“财税专家”忽悠,购买豪车避税可能被定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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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读者留言问这样的问题。

我把他的问题翻译一下,意思就是,公司挣了钱,股东要把这个钱从公司拿出来,但是拿出来要交股息红利税20%,股东舍不得,刚好股东要买豪车,就换了个思路,让公司出钱买了豪车,然后呢再以低价卖给股东,这样一来呢,公司和股东是买卖关系,表面上不存在分红了,而股东通过这个车其实就把分红拿出来了。

这个事情表面上感觉流程没毛病,公司先买车把钱转化为一项资产,然后低价把这个资产处理给股东,流程是可操作,但是税务上其实不好过关的,把豪车以低价卖给股东这个和直接给股东分钱有啥区别?没区别,豪车低价不等于就是白送股东豪车吗?如果把豪车等同于钱,不就是等于送钱给股东吗?换个马甲,把送钱的本质转换成交易,就能避个税了?实质其实没有合理商业目的,就是掩耳盗铃的偷税行为。

说白了,认真研究这个事情,税务局还是会视同你是分红行为,补个税。

这也同时让我想到了在一些网络平台上,经常有一些所谓“财税专家”教企业老板通过购买豪车避税。

这些“财税专家”说,老板可以先用公司名义购入百万豪车,不仅可以抵扣进项税,而且各项费用都走公司账,如此一来,不仅可以多计提各项费用,而且折旧费用还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这些专家从头到尾不提风险,只说要节约多少多少税,以此引起节税心切的小老板的关注。

01#

诚然,其实光从流程和形式上,这个操作确实完全没什么问题,也是可以操作的。

无非就是以企业名义购进车辆,车辆登记在企业名下,取得公司抬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做进项税抵扣,车辆按固定资产管理,计提折旧税前扣除,车辆平时的保险费以及各种使用费用都放到公司报销。

但是实质上很多时候是经不住检查的,比如你本身就是个人使用的车辆,个人居住的房屋,都是你个人消费的东西,你只是通过形式上的操作好像取得了短期避税的目的,相应的风险也是非常巨大的。

根据公开披露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甲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咨询、房屋租赁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今年4月29日经税务部门检查发现,其中14万余元为该企业实际用于个人消费购进的机动车、空调等货物(服务)发生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涉及4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1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此外,该企业曾在2020年8月购进一辆二手豪车,价格为99万元,与单位经营业务和取得收入无关。

经查,甲公司将这些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机动车和二手车,均列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在2020年度、2021年度的“管理费用”科目列支。与此同时,企业还将为机动车购买的保险、为机动车和二手车缴纳的车船税等,一并在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经调查取证,税务机关于6月30日作出处罚决定,认定该企业存在虚增进项税额、虚假申报等情形,并基于虚假数据向税务机关申请并取得留抵退税,同时存在多列支出和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构成偷税,对其处以罚款。另外,针对企业编造虚假计税依据,虚列费用的问题,税务机关一并处以罚款。

所以,老板们别光听着能节约多少税就埋头冲进去干,实际上收益和风险永远是成正比的,这么高的收益,你难道不问问风险点吗?

实际上,

用于个人消费的进项税是不得抵扣的,你要转出来补税,

和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你要调增补税,

个人费用计入公司,如果是股东个人的费用,视同分红,你要补个税。如果是其他人的费用,也要视同其所得,代扣个税。

所以,我们不能光听形式上操作能节约多少税就开始干,还是要多思考这里面的实质风险。

02#

那么什么时候我们是真的可以以公司名义买车并抵相关税费呢?那就是你的车辆本身就是公司使用,是公司需要的,而不是你个人消费。

那什么时候我们需筹划呢? 

如果公司用了车辆,办公用了房屋,但是这个车辆、房屋是老板个人名下的,这部分费用无法合法计入公司,这就给本来没挣多少钱的公司更增加了税收成本,那种这个情况确实就该筹划一下。

很多老板创业初期本身没有在财务方面进行合理的规划,公司创业的办公室是自己的个人住房,公司跑业务的车辆也是自己的私人轿车,实际上这些房子的折旧费用啊,车辆的使用费用也确实是和公司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如果不列入公司成本,公司利润有虚高,不仅多交了企业所得税,还会多交个人所得税。

比如你自己的这台车一年为公司跑业务花了10万的油费,实际上并没有合理的列支到公司账务,那么实际上公司利润虚高了10万,多交10万*25%的企业所得税(不考虑税收优惠),剩余部分分红还会涉及20%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你简单粗暴的直接把用车油费发票,保险发票简单粗暴计入公司账又是存在公私不分的风险,直接把房子折旧费用计入公司更是不允许的(本身资产权属都不属于公司)。

那怎么办呢?这种就可以筹划通过或租或卖,把相应的使用权或者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到公司,然后公司就能顺利列支相应的合理的支出了。

当然租或卖也涉及到相应的税金,这部分的税金你也需要筹划考虑的。

老板把个人的车租给公司,租金定低点(本身也不是为了收租金),这样就能控制一下租金的税金(当然租金也要合理,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约定,否则税务局也有权核定),通过租赁合同把资产的使用权合法的转移给公司,然后公司合法的列支和使用相关的消费支出(油费、停车过路等)。

个人租车涉及相关税费。

个人出租汽车租金涉及的税负还是蛮多的,大头还是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上呢我们可以考虑500或者更低的月租金,这样租金方面的税金可以打到基本为0,不过前面也说了,要注意合理性,租金本身是要弥补资产的固定成本的,比如资产的折旧、保险等费用,你一辆价值百万的豪车,一个月租金500,那自然是不合理的。

个人租房涉及相关税费,房屋购买了其实并没有其他的消费型的支出,不像车辆有油费这些费用,其主要成本还是房屋的折旧费,但是通过租金的方式并不能改变房屋权属,直接把折旧费列支到公司账务上,只能通过租金的方式来转移弥补。

那这块的税金其实就更要考虑了,因为房屋租金的税金也不低,大头在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现在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法最低5%,如果为了降低这5%去代开个人租赁发票,交一大堆税,这里面是否算的过来,还是要根据情况自己详细测算一下。

个人卖车给公司涉及相关税费,增值税这块是免征的

个人所得税呢,一般二手车都是贬值的,销售基本不会产生所得,个人所得税这块也没有。

把车卖给公司车辆的折旧费、保险费等和车辆权属相关的费用自然也能在公司账务合理列支了。

其实啊,不管是把老板的车卖给公司,租给公司,或者把老板的房子卖给公司还是租给公司,亦或是给老板发工资。

我们实质上都是从核算合规的角度把本身就属于和公司取得经营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通过改变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方式列支到公司账务上。

这里的所有前提都是列支和公司取得经营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

不要以为税务局看到你的租赁合合同,看到你这个车辆是公司的,就认可你相关的所有费用,大家也不要觉得自己按照这样筹划就一劳永逸,没有风险了。

实际上这种筹划后并不能完全避免公私不分的,很多人可能并不注意这点,搞了个车租给公司,然后一年列支大量的油费发票(其实很多发票可能都是虚开的),还可能这个车本身根本没在公司使用,就是老板那个亲戚的私车和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们做这些筹划其实本身出发点是把企业实际的费用合法的列支到企业来,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的同时也满足税务遵从,如果出发点仅仅是为了虚列费用,那说实话,你再怎么形式上做的所谓的“漂亮”,实际上也是经不起检查的。

很多企业感觉自己做的很完美,实际上只不过是没认真查你罢了,要心存敬畏,不要觉得自己好高明,所有的高明手段如果你都用的的毫无风险了,那基本上已经整个行业知道了,税务局也自然都堵了的。没有什么不传之密。

你比如之前的很流行的各种业务流程再造,通过各种方式把收入成本转移,但是你无论怎么转移最后也必须有个释放口,这个释放口就是税收洼地,核定征收这个口子,这个口子确实有效(把收入转移知道有核定政策、税收返还的洼地去),所以很多人就开始用,现在你看看税务局是不是在缩这个口子了,减少核定,打击虚开的平台公司,严控税收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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