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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不可“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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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8月9日晚,山西太原网警发布视频称,网红“太原老葛”被指割商家韭菜900万元,涉嫌诈骗被立案。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报道,有商家称,“太原老葛”给其带货4次,累计收取佣金900万元。4次直播带货销售额共计2811万元,但其中1911万元都是刷单,并列出刷单证据。这里指的刷单,是指收取佣金方组织人员下单之后再退款,虚构交易量。如此一来,导致商家的实际销售额只有900万元。商家说,算上快递费、人工费、退货的仓储费等,损失已超千万元。

近年来,直播带货大行其道,有的带的是自家的货,有的带的是别家的货。为别家带货,当然要收取佣金。由此,一些网红便依赖自己在网络上的名气和流量,在干活儿之前就先收取商家相当数量的佣金。为了造成“热销”的假象,个别网红团队便想尽各种办法,进行虚假交易,让商家“有苦难言”。

自以为手法高明,

但骗了人就完了吗?

三点感受:

01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对于网络交易,‌《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都有明确规定,其当然也适用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有些地方也进行了探索,比如,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8月9日正式发布并实施,对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和直播带货服务机构等提出具体合规要求。

02

遇事不要总是忍气吞声。

与此前不少“有苦难言”的商家相比,这次,明智的涉事商家选择了“有苦就言”。目前,警方对涉事商家被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市场公平交易,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历来不被允许,网络空间也不例外。遇事是忍气吞声,还是采取不同方式保护自己,是当事人自己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说,忍气吞声不仅仅是自认倒霉,还是对违法违规者的纵容。

03

网络主播“转正”更要转型。

前不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发布了19个新职业、28个新工种信息,其中包括网络主播。这标志着网络主播的职业身份,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首次得以确立。据统计,截至2023年12月,全网职业主播数量已达1508万人。恶意炒作、虚假宣传等严重损害行业形象,阻碍行业发展。应该看到,网络主播成为新职业,符合市场趋势,但也对从业人员素质提出更高要求,靠虚假宣传、哗众取宠博眼球赚流量终将昙花一现。朝着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方向发展,是“网红”走向“长红”的不二法门。

作者 | 既见

编辑 | 黄星蓉

审核 | 倪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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