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拍黄瓜”举报遭遇预制菜 消费者该怎么办?
重庆晚报
餐馆卖“拍黄瓜”又遭举报了。有消费者反映称,自己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某餐饮店就餐,发现该商家在无冷菜经营资质的情况下售卖凉菜,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对此,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经检查,该店证照齐全,属于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该店提供的拍黄瓜、泡椒鱼皮、皮蛋豆腐等冷菜,均为预包装食品,开袋即食无需加工或改刀,其中皮蛋豆腐还需要浇热油,因此不予立案。
马上评
举报“拍黄瓜”案件由来已久,上海曾经有人在一年内以“无证拍黄瓜”为由向1372家餐饮店提出高额索赔。但是,这一次“拍黄瓜”举报却踢到了预制菜的铁板上,颇有一些“用魔法战胜魔法”的味道。举报者举报小餐馆没有冷菜经营资质却在“拍黄瓜”,而小餐馆卖的却是预制菜,根本不需要加工,“开袋即食”。一个小小的新闻里集中了两大饱受争议的食品话题。
在这起举报案件中,我们知道了,原来一些小店里卖的拍黄瓜、泡椒鱼皮、皮蛋豆腐等冷菜都是预制菜。那么,店家有没有主动告知那位“举报人”这是预制菜?“举报人”是不是在举报再由市场监管部门调查之后,才知道这是“预制菜”?那么消费者的知情权又体现在哪里?那些花了不低价格,满以为在馆子吃到的是锅气十足、现切现做菜品的消费者,有没有从中读到一些苦涩和尴尬?
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知情权,都是餐饮行业的根基所系,不可偏废。“食品安全大如天”“中华美食,名扬天下”,必须管,一定要管好,这就要求食品监管回归群众的真实需要:安全,美味(做不到美味,至少不能误导)。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