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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盗卖尸体数千具,骇人大案必须查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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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雷霆之力摧毁倒卖死者遗体的“地下市场”。

近日,据澎湃新闻报道,山西一家公司涉嫌盗卖数千具尸体,此事随即引发热议。此前,律师易胜华在网上公开一起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案的案件材料,该材料由山西太原市公安局今年5月23日作出,显示将此案移送至太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从目前已经公布的信息来看,此事背后牵扯不少利益相关方:从2015年1月到2023年7月,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涉嫌通过从四川、广西、山东等地非法购买遗体、残肢作为原材料,并在购买和生产过程中对非法获取的尸体、尸骨进行处理后,用于生产“同种异体骨植入性材料”产品。审计发现其在2015年到2023年的营业收入合计达到3.8亿元。更令外界震惊的是,警方在侦办该案中,查封涉案公司人体骨骼原材料、半成品18余吨,成品34077个——这些信息和数据背后,是一条隐蔽的黑色利益链,涉及医学院、殡仪馆、生物材料公司等多个主体。

上述材料披露了涉事医生的信息:“2015年至2021年期间,山东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肝脏病中心副主任医师李某强事先将遗体肢解后,放入冷柜保存,电话联系山西奥瑞公司的李某源,由李某源等人将肢解后的尸体运回山西奥瑞公司,共5次。李某强共出售10余具人体骨骼原料,每具价格1万—2.2万元不等。李某源等人对李某强进行辨认,确认去过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与李某强对接购买人体骨骼原料。”目前,有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查不到医生李某强的出诊信息了。涉嫌盗卖尸体的山西奥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此前也已被公安机关查封。

看到这些材料,很多网友不禁要问:安放在殡仪馆的死者遗体,如何出现在“黑市”上?据披露:“2017年至2019年期间,嫌疑人苏某某先后以承包、入股、派人入驻等方式,控制四家殡仪馆的火化场,随后指使其安排在火化场的人员盗窃尸体,并在火化车间内对尸体粗暴肢解后,运回其公司,部分尸体在其公司内肢解,苏某某供述上述四家火化场共向其公司提供4000余具人体骨骼。”也就是说,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深度参与了不法活动。更骇人听闻的是,此案波及范围比很多人想象中更广,就连远在广西的桂林医学院解剖教研室实验员,也被指涉嫌倒卖300多具遗体。

此事反映出的诸多问题值得深思。不法分子能够将医院、殡仪馆等多部门的专业人士连接在一起,形成罪恶的利益链条,显然不是单凭一己之力能够造成的。

有从事器官捐赠的业内人士表示:妥善保护死者遗体不受损害是殡仪馆的义务,就算是要将人体组织捐献给医学院或其他机构,也必须经过死者家属的同意。对此,民政机构还需发挥积极作用,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同行动,斩断黑色利益链条,以雷霆之力摧毁倒卖死者遗体的“地下市场”。

倒卖尸体是重罪,也严重违背伦理道德,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早在2006年,我国就发布了《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要求:“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性活动。”即便是从医学院流出、由死者家属自愿捐献遗体的“大体老师”,也不能被随意改变用途、成为某些人交易牟利的工具。上述规定明确要求:“除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医学科研机构以及法医鉴定科研机构因临床、医学教学和科研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尸体捐赠。前款规定情况下使用完毕的尸体,由接受尸体的单位负责对尸体进行殡葬意义上的最终处理。” 

还有一点很值得关注,上述材料披露:有殡仪馆以每具尸体900元的价格,将无名户遗体贩卖。这类无人认领的尸体,因为缺乏家属的监督,很容易被黑心商人盯上。但法律对此并非没有规定。一般来说,不同地区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则,通常将尸体交由殡仪馆进行处理,殡仪馆必须确保合法合规处理地处理尸体。比如,2022年12月,广州市发布《广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向殡仪馆送达《遗体处理通知书》,殡仪馆凭公安部门出具的《遗体处理通知书》处理遗体。”在这个过程中,若有不法分子钻空子,试图从殡仪馆盗取或倒卖尸体,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虽然太原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涉及面广,尚未办结,但民众已对此案有高度关注,网友们也期待相关部门能进一步查清真相,将犯罪分子全部绳之以法。这不仅是对死者家属的慰藉,也是对所有关心此事的公众的必要回应。

文/黄帅

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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