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最高申领4000元!以旧换新消费券来啦→

政府网站

关注

转自:三亚发布

个人消费者报废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并在三亚市注册登记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相应的消费券。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消费券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个人消费者报废名下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

2.个人消费者注销名下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新购乘用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国内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

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

发放4000元无门槛消费券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

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

发放2000元无门槛消费券

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2024年7月15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不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三亚市注册登记的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按照“每转让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补贴”原则,根据购买新车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给予相应的消费券。

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消费券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个人消费者转让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15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2.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乘用车,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新购乘用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国内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对价格在

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

发放2000元消费券

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

发放3000元消费券

30万元(含)以上的

发放4000元消费券

(一)申报时间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即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如因申报材料不齐全、填写信息不准确、上传相关证件不清晰、无法识别、条件不符合等情况,审核人员有权驳回申请,购车人需重新上传材料。

(二)申报方式

本次活动通过移动端进行申报,具体方式为:登录云闪付APP进行申报

方法:登录云闪付APP—搜索“海南地区汽车补贴”小程序—进入“三亚市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专区进行申领。

(三)申报提交材料

汽车报废更新需提交材料

1.购车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2.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3.所购新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

4.所购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

5.报废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照片;

6.报废车辆《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

7.《信用承诺书》(照片扫描件均可);

8.申请人本人确保提交申请资料的手机号码可正常接收短信。

汽车置换更新需提交材料:

1.购车人身份证原件照片;

2.所购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车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购车发票补贴资格不予认定);

3.所购新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主、副页照片;

4.所购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1、2页)照片;

5.转让车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须为本人首次开具,重开、伪造的补贴资格不予认定)、该车本次转让后《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第3、4页,须包含该车在2024年7月1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及本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及转让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照片;

6.《信用承诺书》(照片扫描件均可);

7.申请人本人确保提交申请资料的手机号码可正常接收短信。

为保证活动秩序,活动要求参与活动的购车人云闪付APP账号实名信息、实际车辆注册人身份信息、个人购车发票抬头信息须保持一致,购车发票“销货单位名称”须与实际销货商户名保持一致,不允许代领,代领视为放弃此次汽车消费券活动。

审核:

审核人员按照购车人上传材料首次提交成功时间为准,在10个工作日内,对购车人在本活动中消费券领取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期间,购车人可以通过云闪付APP“三亚地区汽车消费券补贴”小程序查询审核进度。

消费券发放:

对审核通过的名单,由发放平台将消费券发至车主本人云闪付账户,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购车人手机号。请购车人谨防诈骗,不要点任何无关链接。对审核通过的名单,将联合相关部门核实车辆信息,如发现申领的信息和图片存在造假,将取消购车人活动参与资格,并回收购车人获得的消费券资金。

消费券参与门店

购车人领取的消费券,可在三亚市区域内超市、加油站、家电、智能手机、离岛免税店等消费场景使用(相关信息详见云闪付平台,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更多消费场景)。

消费券使用规则

(一)购车人消费时出示银联云闪付付款码支付(手机定位在三亚),消费券可自动叠加使用,单笔消费最多可叠加20张券。(例如,购车人持有40张满100.01立减100元消费券,当次消费3500元,可以自动叠加20张满100.01立减100元券进行使用,实际支付1500元。)消费券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23:59:59,超过有效期未使用的系统将统一收回。

(二)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用户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二维码等亲自到店参加。

(三)优惠使用默认优先级为:立减/票券>积分>红包,用户可前往“我的”-“设置”-“支付设置”-“付款码优惠使用顺序”进行设置。若优惠方式与设置的付款码优惠使用顺序不同,可能无法享受指定活动的优惠。

(四)退款返券规则: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时,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该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一日内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优惠券有效期不变,用户可在“我的票券”中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优惠券已过有效期或在优惠券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发生退货,此时不返还优惠券。【如交易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用户订单实际支付金额,发生部分退货时不返还优惠券。】

(五)由于用户电子设备不支持、设备处于脱机状态、未打开手机定位功能、APP未更新到最新版本、卡片挂失、换卡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优惠的,该优惠次数后续不予补发。

(六)本活动发放的优惠和权益仅限用户本人使用,如用户以不正当方式获取或使用优惠(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用户定位、使用外挂工具、与商户进行虚假交易、单个产品拆单支付等),中国银联和主办方有权取消用户参与资格、撤销相关交易、收回优惠权益(含已使用及未使用的)、冻结用户账号,并拒绝该自然人用户今后参加银联的任何优惠活动。

(七)仅限经银联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消费券不能转给他人或者兑回本人银行账户,不得用以购买充值卡或其它预付卡充值。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