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尚奋斗 不等于强制加班
观澜新闻
近日,一则关于“单休已成职场用工新要求”的话题,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记者调查发现,越来越多企业招聘单休岗位,特别是在快递、餐饮、零售、医疗、短视频等行业,单休现象普遍存在,人才市场里的供需关系似乎正向招聘方倾斜。
所谓单休制度,即每周休息一天,工作6天。这一模式,其实就是以前的“996”工作制。当然,我们承认,部分行业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如快递、餐饮、零售等,确实存在难以实行双休制度的现实困难,但这并非我们默认乃至推崇单休制度的理由,更不应让它成为职场的新常态。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用人单位鼓吹“狼性文化”,打着“崇尚奋斗”的幌子,强制要求加班。实际上,奋斗与休息并不矛盾。长期超时加班,对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都是摧残——劳动者身体和精神上的疲劳如果得不到及时消除,容易埋下生病的隐患,甚至可能威胁生命安全。近年来,因“996”式工作制猝死、积劳成疾的新闻并不鲜见。如果没了健康的身体,奋斗又有何用?
对此,有专家指出:拨开那些围绕在加班问题上的迷雾,在这层绚丽的道德外衣下,是企业对利益的原始冲动。说到底,这不过是一种转嫁经营成本的策略,在不增加用工人数的基础上,将现有员工的利用率最大化,这不是奉献,而是一种压榨。这没什么好骄傲,相反是一种污点。
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有着明确规定。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2021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超时加班典型案例,明确规定996工作制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换句话讲,若用人单位强制加班,甚至是超强度加班、无意义加班、无薪酬加班,触及的是法律的底线。
崇尚奋斗没有错,但是奋斗不能以牺牲健康为代价。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多角度发力。劳动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管理者,要有长远的眼光,致力于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双赢;劳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在监管过程中更不可缺席。
一个社会的良性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不该成为一种奢侈;追求好好工作的同时好好生活,更是一种幸福。
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