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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力通报167企不良行为、11知名企业现身!(附全名单)

市场资讯 2024.08.01 00:03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4年7月)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2024-07-31

此次通报的167家供应商中,东盟电气集团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正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申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中骏智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华鼎电器有限公司、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2起)、江西环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长城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日立钱电(杭州)变压器有限公司、百胜电气有限公司、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11家在电力设备行业里较为知名,知名的有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日立钱电(杭州)变压器有限公司。

东盟电气集团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箱式变电站产品,在2023年10月抽检中发现,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2分。2024年02月01日-2024年07月31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10(20)kV及以下箱变

上海正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电缆分支箱产品,在2024年02月抽检中发现,短路耐受强度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2分。2024年05月01日-2024年10月31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

申恒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箱式变电站产品,在2023年10月抽检中发现,(主要元件)变压器-短路承受能力试验、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适用时)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2分。2024年05月01日-2024年10月31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10(20)kV及以下箱变

中骏智能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环网柜产品,在2023年10月抽检中发现,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2分。2024年02月01日-2024年07月31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10(20)kV及以下环网柜(箱)

扬州华鼎电器有限公司

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10kV变压器产品,在2023年08月抽检中发现,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合格,属于一般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1分。2024年02月01日-2024年07月31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10(20)kV及以下变压器

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抽检不合格:2023年11月抽检中发现,供江苏公司的柱上断路器产品,机械特性试验、机械操作试验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累计积分2分。2024年02月01日-2024年07月31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10(20)kV及以下断路器

扬州北辰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配电箱产品,在2023年6月、7月(复检)抽检中发现,短路耐受强度试验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4分。2023年11月5日-2024年11月4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12个月

10kV及以下配电箱(JP柜)

江西环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抽检不合格: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环网柜产品,在2022年10月、2023年9月(复检)抽检中发现,内部电弧试验、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较严重质量问题。不合格积分为4分。2023年11月5日-2024年11月4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12个月

10(20)kV及以下环网柜(箱)

无锡市长城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2021成盘电缆检测专项行动整改未完成:2020年12月抽检中发现,供江苏公司的电力电缆产品,导体直流电阻不合格,属于严重质量问题。处理期满供应商整改未完成,继续暂停中标资格。2021年11月02日-2022年11月01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继续暂停中标至整改完成。

日立钱电(杭州)变压器有限公司。

整改未完成:在2021年05月抽检中发现,供江苏公司的10kV变压器产品,温升,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合格,属于一般质量问题。约谈时供应商已签字盖章并承诺按时完成整改。后期,公司通过书面送达、微信和电话的方式多次催促其进行整改,其仍然屡次拒不配合。处理期满供应商整改未完成,继续暂停中标资格。2022年05月03日-2023年05月02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继续列入黑名单至整改完成。

百胜电气有限公司

整改未完成:2022年07月抽检中发现,该供应商供江苏公司的箱式变电站产品,直流电阻不平衡率测量,内部电弧试验,温升试验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处理期满供应商整改未完成,继续暂停中标资格。2022年11月04日-2023年05月03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继续暂停中标资格至整改完成

10(20)kV及以下箱变

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

抽检不合格:2023年03月,2023年04月供江苏公司的电缆分支箱产品,短路耐受强度不合格,均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累计积分4分。2023年08月05日-2024年08月04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12个月。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附件1所示。

新修订的《办法》于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对于在2023年11月10日及以前处理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20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予以处理。

说明:上述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业主单位或专业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经业主单位认可;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且检测合格,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治理。

3.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

4.对于服务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5.对于前期不履约或未能正常履约的,供应商应提供整改报告及能够正常履约的支撑材料。

6.对于诚信、行贿等问题,供应商应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联系电话:025-8102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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