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信托原总经理“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14年半
不可靠消息
根据新闻报道,2023年12月,时任东莞信托总经理陈英一审因“违法发放贷款罪”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诉判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东莞信托向武汉金凰发放贷款34亿元,目前仍有28.66亿元没有归还)。对此,陈英当庭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3年12月,时任东莞信托总经理陈英一审因“违法发放贷款罪”被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诉判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据报道,相关判决书指出,“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主要体现在陈英个人力排众议,违反国家规定强行力推与武汉金凰公司的贷款业务,属于个人意志的体现,”作为单位的东莞信托并没有违法发放贷款的主观故意,违法发放贷款亦没有体现单位意志,不宜认定为单位犯罪,“应以自然人犯罪追究被告人陈英的刑事责任。”
2018年6月,陈英从长安信托转战东莞信托,拟任总经理。当年7月,东莞信托与武汉金凰签订了52亿元融资战略协议。
此后,武汉金凰融资项目分别在2018年8月10日、2018年9月26日、2019年1月23日,开展3次融资,武汉金凰以提供相应数量黄金作为贷款质押担保,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下称:人保武汉分公司)对质押黄金质量、重量进行承保,东莞信托3次先后发放10亿元、16亿元、8亿元,合计34亿元贷款。
2018年12月25日,陈英总经理任职资格正式获核准,该时间点卡在第二次放贷之后,第三次放贷之前。
另一名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业务总监胡志军,因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合并判8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