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员工私自将公司公众号70万元卖出,法院:属虚拟财产,3人已退赃不起诉,1人获刑
转自:九派新闻
4员工私自将公司公众号70万元卖出,法院:属虚拟财产,3人已退赃不起诉,1人获刑
【#4员工私自将公司公众号70万元卖出#,法院:属虚拟财产,3人已退赃不起诉,1人获刑】7月30日,据检查日报《方圆》杂志消息:A公司是江苏南京一家新兴的科技公司,经营业务包括为各地车管服务部门提供非机动车集中上牌系统。2023年5月,上牌业务合同期内,A公司接到合作客户投诉反映,称微信公众号上投放了大量本地吃喝玩乐的文章、广告。A公司对在用的公众号进行排查,发现了4名将公司注册的公众号进行销售获利的“内鬼”。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员工朱某伙同同事张某、李某、赵某三人,将原本主体是A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卖给其他主体,粉丝随之被迁移,4个公众号销售金额高达70余万元。公司报警后,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对4人进行调查。2023年11月9日,检察官实地走访了解到,张某、李某、赵某三人均已全部退出违法所得,朱某不仅没有积极退赃,竟还有截留公司广告收入的行为,最终成功追加认定朱某截留9.2万元广告款的涉案事实。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继续跟踪退赃情况,最终A公司损失的80余万元得以全部追回。前不久,玄武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朱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