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服务+监管”新模式 强化涉航工程全过程监管——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推进涉航工程监管工作
转自:中国水运网
7月26日,长江口水域涉航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会在沪顺利召开。会议以“践行航道法,保护航道资源,确保涉航工程和长江口航道高质量协调发展”为主题,旨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进一步保证落实《航道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更好推进涉航工程和长江口航道高质量协调发展。
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局长赵洪波、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马奕等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组织了18家涉航工程建设单位、6家设计单位以及3家航评报告编制单位(其中2家也是设计单位)共25家单位的代表参加。
会上,通报了长江口涉航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典型案例以及相关监管举措。涉航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航评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在会上交流了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航道法》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的主要经验做法。
据了解,2024年至今,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全面做好航道技术咨询和服务,积极推动重大战略和保障重大工程实施的同时,着力加强航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履行现场监督检查职责,共开展航评工程现场检查18次,其中行政检查14次,发现了一些不满足或违反航评审核意见的问题并严格督促整改闭环,上半年着重配合上级实施航道行政处罚1次。
马奕在会上提出,希望相关单位能共同提高对涉航工程和航道安全的认识,强化监管责任,共同保障长江航运的长治久安。同时,也希望各单位能共同担当履职,确保涉航工程的建设质量,并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涉航工程设计方案,避免工程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
赵洪波在总结讲话中强调,长江口航道位于长江黄金水道与东部黄金海岸交汇处,是国家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支撑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依法保护航道对保障重大战略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他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践行航道法,深刻认识航评工作对保护航道和服务重大战略的重要意义;要协同履责,共同保障涉航工程与航道高质量协调发展;要强化监管,全面提高落实航评审核意见的质量水平。他还提出,要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突出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和信息化监管等新型监管手段,切实加强航评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构建涉航项目“零违法”新局面。
与会单位还在会上签订了《践行航道法,保护航道资源,强化长江口航道涉航工程协同履责承诺书》,共同承诺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践行航道法,保护航道资源,确保涉航工程和长江口航道高质量协调发展。
据介绍,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在涉航工程监管方面将创新开展包括“清单制”、“亮牌制”和“信用制”监管等新举措。这些举措,将有力推动涉航工程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航道法和航评审核意见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得到切实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