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宁波下发通知:调整!
宁波晚报
转自:宁波晚报
按照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调整宁波市市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天(7月26日)起至8月18日(线下窗口业务办理截止时间为8月16日),办理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
通知明确,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655元;下限为2023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490元。工资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大家可以按下面公式算自己每个月的公积金缴交额——
月缴交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得出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之后)×2
之所以×2,是因为你公积金账户里每个月缴进的公积金总额,一半是你自己缴的、一半是单位给你缴的。
此次调整后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情况有点特殊——在8月份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单位需要对7月份的差额进行补缴或退缴。比如,职工7月份公积金月缴交额为700元,8月份调整后月缴交额提高到900元,则单位需要为该职工补缴7月份的公积金差额200元。
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单位会给你办好。
而对于单位里面经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工作人员来说,现在很方便,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下面是一份详尽的缴存基数调整操作指南(非单位经办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同学,下面的指南不用看)
办理路径:浙江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在线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
0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建议使用搜狗、谷歌浏览器)
02:在“企业服务”下找到“用工服务”—“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或者在政务服务网首页直接搜索“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点击“在线办理”。
03:单位经办人通过“浙里办app”扫码认证:
04:选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事业单位也选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存基数调整”。如单位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调整的,请先办理“缴存比例调整”。
05:缴存基数调整: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单位公积金账号”,反显“缴存比例”(不支持变更),点击“数据导入(宁波)”。
06:在批量数据模板导入页面,点击“下载模板”,在下载的Excel表格中,输入“变更后基数”(请勿变更表格格式和顺序);保存文件后点击“选择文件”按钮,进行上传。
07:关闭页面后,自动跳转至在线填表界面,填写“最大月缴存基数”,点击“下一步”,完成信息核对后提交业务。
08:业务提交成功的,稍后请至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右侧“我的”-“我的办件”-”办件结果“,查看明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