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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恶意别车”的公务车再“别”回去,“随手拍”大有可为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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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张泰来

公务车辆涉嫌恶意别车引发关注。

近日,有网友发视频反映,7月18日下午,一辆车身标有“法院”字样,车牌号辽BA200的警车行驶中多次违规变道,疑似恶意别后方正常行驶车辆。7月25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车辆为该院公务车,承认“驾驶员王某某多次违规变道”,对其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理。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情况通报,虽然明确涉事车辆在执行公务,但并未说明其是在执行紧急公务。视频显示,涉事公务车并没有使用警灯和警报器。这说明,事发时,这辆车不是在执行紧急公务。在这种情况下,该车在不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多次压实线变道,其驾驶人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的规定,必须受到处罚。

光天化日之下,非执行紧急任务的公务车恶意别车,社会影响极坏。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该是认识到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这一事件在网络爆出的当天,就介入事件处置并发布情况通报,对涉事驾驶人王某某作出处罚,如此积极回应舆论的态度值得肯定。但是,仅有这些还不够,单靠“停职检查”根治不了公务车驾驶人的特权病。

梳理相关报道不难发现,公务车在行驶中恶意追逐、别车等事件并不少见,重庆、石家庄、绍兴等诸多城市均发生过类似事件。

公务车不遵守交通法规频频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部分公务车驾驶人存在特权意识,以为自己开的是公务车,车上坐的是“领导”,就自觉高人一等,仿佛拥有了超越法律法规的特权。

此外,部分涉及公务车的违法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受警力限制,不是所有涉及公务车的违法行为都能够被警方查获;而且,部分公务车违法行为即便是被交警查获,驾驶人也会以“执行公务”为借口,逃避相关处罚。公务车所属部门出于维护名声的考虑,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也往往倾向于高举轻放。如此一来,公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能得到及时、严厉的处罚,这也助长了其特权意识。

公务车不是特权车,根治部分公务车驾驶人的特权病。一方面需要交警以及公务车的所属部门瞪起眼来,对涉及公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予以处罚。另一方面,有必要好好利用社会监督手段,将公务车的运行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

目前,多地推出了“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引导公众举报交通违法。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在一些地方,“随手拍”群众知晓度不高,存在利用率低的问题。与此同时,还有不少人通过行驶记录仪、副驾驶手机拍摄等取得了公务车违法行使的证据,想要举报而不得其门而入,只好选择在网络平台曝光。

引导公众监督公务车运行,“随手拍”平台大有可为。这就要求,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知晓这一平台;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平台上增设举报公务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模块,引导公众监督公务车运行,倒逼公务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

总之,只有将公务车的运行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才能有效遏制部分公务车驾驶人的特权思想,确保公务车守法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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