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金罚决字〔2024〕90号)
转自:上海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金罚决字〔2024〕90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王宏(时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王宏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员工未经任职资格许可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负有直接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