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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构建“工商联、公、检、法、律、企”同堂培训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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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湖南省第四期司法人员、律师与企业家同堂培训班开班式在长沙举行。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张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活动旨在搭建企业家与司法人员沟通交流平台,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强有力地司法保障。

    本次培训班为期4天,聚焦“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主题,培训安排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学习,民事检察与检察护企、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暨案件审查要点、刑民交叉问题解析、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实践、民企内部腐败防范与查处、民事审判反向审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来自全省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系统和企业家、律师代表等240余人参加培训。

    近年来,湖南省工商联与省检察院牵头,共同举办了4期同堂培训班,参训人员涵盖检察官、法官、公安干警、律师和民营企业家。本次同堂培训进一步扩大“朋友圈”,邀请湖南省国资委和部分国有企业高管以及外省检察机构参加。此外,本次培训还增加了深入企业考察的现场教学环节,构建起“工商联、公、检、法、律、企”同堂培训新格局。

    叶晓颖表示,同堂培训要培养共同的法治信仰、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防止片面注重“严”或片面强调“宽”。另一方面,要树立谦抑、审慎理念,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把握涉生产经营类犯罪的认定标准,准确把握民营企业多发犯罪的认定标准,不因执法司法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损害营商环境。

    张健表示,民营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在法治化轨道内才能行稳致远。要以法治思维贯穿经营决策。将法律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纳入经营决策的全过程,确保企业的发展符合法律法规。要健全内部治理体系。要改变家族式、组团式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建立有效的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等机构,明确内部权责,规范内部运作,防止内部腐败。要主动预防法律风险。对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和诊断,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潜在法律风险,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