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侃股:铲除财务造假毒瘤,股民方能安心持股

北京商报

关注

证监会等六部门惩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动刀资本市场毒瘤。财务造假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破坏A股市场诚信基础及形象。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强化监管追责威慑力,能够进一步铲除财务造假毒瘤,更好地保护好投资者的钱袋子,让股民安心、长期持股。

按时间段区分,财务造假分上市前及上市后,无论何种,都严重破坏了市场生态。上市前粉饰业绩、财务造假,可能涉及欺诈发行,虚构的估值体系严重误导一级市场投资者,无论是投资机构还是打新的投资者,投资行为都面临巨大风险。IPO阶段如果把关不严,会直接影响到新股的发行和融资生态。投资者一旦对新股的财务数据真实性产生质疑,打新热情会断崖式下降,利空整个新股的发行估值以及市场热度。

上市后财务造假,则可能让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血本无归。红极一时却最终沦落到狼狈退市的乐视网,曾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踩雷的股东们损失惨重。

财务造假,害人害己。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深陷恒大地产财务造假风波的普华永道,行业信誉和公信力大打折扣,在A股遭遇解约潮,可谓自食恶果。

作为A股市场的毒瘤,财务造假会对市场全生态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对于投资者而言,新股敢不敢申购,股票能不能拿得住,财务造假都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

多部门综合惩防资本市场财务造假,惩字当头,防是根本。

对财务造假“零容忍”是强监管的态度,从严惩处是铁腕监管的直接体现,同时也能更加有效地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触碰财务造假红线者,必被重罚。坚决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把个别的害群之马及时“踢群”,净化A股市场生态。

立体化追责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如推动修订《证券法》,对欺诈发行的罚款上限由募集资金的5%提高到1倍;《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重罚违法违规者,警示心怀鬼意者。

不仅要重罚,还要罚得广、罚得全,让财务造假相关责任方未有漏网之鱼。财务造假往往是个系统性的工程,参与方除了上市公司,还可能涉及中介机构、供应商、大股东等,甚至一些第三方配合造假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财务造假东窗事发之时,涉事方都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成功的价值投资需要两个条件,基础条件是股票业绩真、质地好。多部门综合惩防,有望彻底铲除财务造假毒瘤,从根本上保障了A股上市公司的质量,让近乎全部上市公司业绩保真。在保真的前提下,质地好的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更加凸显。

另外一个条件则是投资者拿得住股票。此前部分股民之所以不敢拿、拿不住,担心财务造假爆雷利空是一个重要原因。财务造假的毒瘤一旦被铲除,相信会有更多的股民能够安心持股。

北京商报评论员 董亮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