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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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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5,849,395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全部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5,849,39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限售股核准及登记情况

2023年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65,849,395 股(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行”),对应股份已于2024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65,849,39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的总股本由442,934,810股变为508,784,20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振华新材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振华新材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5,849,395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7月1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注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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