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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特别封存制度推广有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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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观新闻

交汇点讯 今年省两会上,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负责人程雪梅提交了一份“建立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别封存制度”提案。近日,江苏省司法厅在其官网“信息公开”栏公布对该提案会办意见,表示将努力推动各部门在建立推广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别封存制度上形成共识,多条线开展被害人保护工作。

记者了解到,在程雪梅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丽丽(化名)遭受近亲属侵犯,一度想报警。但丽丽听说近亲属一旦有犯罪记录,会影响她本人未来就业,就不敢站出来指认犯罪。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依法办理后,丽丽对前途依然担忧。

近年来,近亲属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监护人犯罪信息被披露后,极易反复揭开被害人的“心灵伤疤”,再度造成伤害,令其后悔求助于司法、求助于社会。程雪梅告诉记者,一个人有犯罪记录,将影响近亲属考公、入伍等考试的政审。此外,近亲属侵害案中的被害人进入社会,若单位、社区等知晓其近亲属有犯罪记录,也可能导致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据了解,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牵头七部门,于2022年4月22日共同签订《关于对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记录特别封存的办法》,当时在全国尚属首次。办法规定,涉及被害人及其子女入学、就业等问题时,职能部门不得向招生、用人单位等提供被害人受近亲属侵害所产生的违法犯罪记录,被害人及其子女入伍资格审查时,将不受该记录影响。两年多来,当地此类案件中一名当事人即将就读大学,一名当事人目前高中在读,两名当事人已走出家庭阴霾、顺利就业。

“办法实施给了受侵害困难群体及时维权的勇气。”推动这一制度落地的海陵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人王纯青说,有些女性遭遇家暴后不敢报警,就是怕丈夫有了犯罪记录会影响孩子升学、就业,这种担忧易成为受害者身上的无形枷锁,进而变相纵容家庭内部犯罪。她期待,国家机关、社会各界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进一步打消疑虑、消除分歧,促进跨地域实施特别封存制度。

程雪梅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区域联动,参照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对近亲属侵害记录在涉及未成年被害人切身利益时进行封存探索。比如,规定学校、用人单位等对这类案件被害人进行政治审查,向公安机关等调取其近亲属违法犯罪记录时,被查询单位不得提供其作为被侵害人的违法犯罪记录。

江苏省司法厅在公开回复中表示,程雪梅委员提交的提案充满人性关怀,相关制度的实施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有利于大幅降低隐私扩散风险,实质保护遭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发展权等多项权利。将加强部门间联动和配合,进一步构建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保护新格局。

图片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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