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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发布民生计量违法专项整治第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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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质量报

加强行业自律 促进诚信经营

贵州遵义发布民生计量违法专项整治第一批典型案例

本报讯 (刘 文 记者李 嘉)近日,贵州省遵义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等民生计量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整顿和规范电子秤、加油机等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的经销和使用,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计量消费环境。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该局于日前公布了2024年第一批民生计量违法典型案例。

习水县某能源企业使用检定不合格燃油加油机从事经营活动案。日前,接问题线索转办函,遵义市市场监管局对遵义市习水县某能源公司使用某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的加油机从事经营活动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类型加油机涉嫌可以破坏计量准确度,经现场检定不合格,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该公司使用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行为涉嫌违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义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3台检定不合格的燃油加油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5611.64元。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某食用菌企业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进行农产品收购案。日前,该县市场监管局对当地某食用菌发展有限公司用于收购食用菌的电子汽车衡进行检查,发现该电子汽车衡无检定标识,准确度存在问题。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电子汽车衡、使用失去应有准确度电子汽车衡的行为涉嫌违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电子汽车衡控制系统、称重显示器系统并处罚款。目前,涉事企业与菇农达成和解,主动补偿菇农26.8万余元。

仁怀市某水产经营部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计价秤从事经营案。日前,仁怀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市城南农贸市场的某水产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未经计量测试所检定,电子计价秤无厂商铭牌等信息,经仁怀市计量测试所现场检定为不合格。仁怀市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当事人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行为,构成使用未经检定电子计价秤用于贸易结算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仁怀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用于违法经营的电子计价秤,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元。

汇川区某个体经营户电子计价秤贸易结算金额出现偏差案。日前,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区长春路添阳农贸市场某经营户所用计量器具(电子计价秤)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检定发现,该经营户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不合格,呈现缺秤少量计数。当事人在购买电子计价秤后通过密码设置,将电子计价秤设置为计量及贸易结算金额出现偏差的行为涉嫌违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汇川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现场查获违规计量电子秤一台,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00元。

凤冈县某商贸企业超市销售猪肉实际量与结算量不符案。日前,接消费者来电反映,凤冈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对该县某商贸有限公司超市肉类销售区包装销售的猪肉、猪舌等进行计量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用于计量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现场检定合格,但包装销售结算后的猪肉结算量与实际量偏差0.006kg(6g);猪舌结算量与实际量偏差0.016kg(16g)、肥肉结算量与实际量偏差0.014kg(14g),存在结算量与实际量不符,计量偏差超过了《零售商品称重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凤冈县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督促该商户立即整改,停止销售结算量与实际量不符的包装猪肉。

余庆县某快递企业涉嫌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计重秤案。日前,余庆县市场监管局集中对快递行业经营主体进行检查,在检查某快递公司门店时,发现该公司涉嫌在贸易活动中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计重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余庆县市场监管局进行立案调查,责令该店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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