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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检察:司法救助勾画乡村振兴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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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官,感谢党和政府,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解决我们的燃眉之急,这笔司法救助金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及时了!”近日,当怀集县检察院检察官将5.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司法救助申请人蔡某某的手中时,她紧握着检察官的手不停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救济解困”积极作用,全面助力推进乡村振兴,近日,肇庆市检察院、怀集县检察院联动县乡村振兴局、镇府等部门组织对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实施联合救助,全力打通检察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最后一公里。

内部协作,能动履职按下司法救助“快捷键”

2024年1月,怀集县检察院驻村干警梁红波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到,坳仔镇渡头村低保户蔡某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其家庭因案陷入生活困难,有可能因案返贫,遂迅速向单位反馈救助线索。

收到上述线索后,怀集县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三检察部迅速反应,立即安排专人跟进。经调查核实:蔡某某一家四口属于低保户,儿子黄某乙为患有唐氏综合症的未成年人,言语、智力为一级残疾,案发前,丈夫黄某甲打散工的收入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事故发生后,黄某甲经抢救无效死亡,蔡某某为照顾重伤住院抢救的黄某乙无法工作,女儿黄某丙因家中变故无法继续学业,面对黄某乙高达20万余元治疗费用,失去经济来源、仅靠低保支撑的蔡某某负债累累,已然陷入生活困境。而肇事者苏某某为无业青年,名下没有财产可以赔付,没有赔偿能力。蔡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基本条件,且属于困难妇女,按照《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是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的重点关注对象。怀集县检察院遂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提前介入救助力量,把“等待”化为“提前”,为蔡某某开辟了“绿色通道”,主动上门向当事人宣讲司法救助政策,告知其救助权利,积极协助准备申请材料,把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加快司法救助工作的进度。

上下联动,从快从优按下联合救助“力度键”

为了切实提升救助力度,有效帮助蔡某某走出困境,怀集县检察院综合审查核实案件材料后,迅速提请肇庆市检察院进行联合司法救助,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肇庆市检察院迅速派员实地调查核实,两级检察机关决定启动联合司法救助,优先审查、从快审批,最终决定对蔡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5万元。

多元救助,用心用情按下综合帮扶“实效键”

不畏难于当前,不止步于当下。面对蔡某某可能因案返贫的情况,怀集县检察院在联合发放救助金帮助蔡某某解决基本生活所需的同时,还积极强化部门联络,开展多元化帮扶。一方面是协同怀集县乡村振兴局、坳仔镇府、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帮助蔡某某申报“防贫救助责任保险”,获得理赔20万元,顺利解决生活困境的同时,也有效化解返贫风险。另一方面则是会同公安民警、法官共同向肇事者苏某某释法说理,充分阐明案件定罪量刑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理清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在刑事案件量刑考量中的积极作用;同时,积极联合坳仔镇委、村委会、乡贤多次与肇事者家属进行沟通调解,耐心释法明理、调解矛盾,促成苏某某真诚悔罪,其家属尽最大能力筹集赔偿款20万元,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汇聚合力,强化保障按下社会救助“长效键”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让救助不止步于“钱”。怀集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治理大局,在了解到蔡某某女儿黄某丙因变故辍学后,及时发动当地乡贤为黄某丙继续学业提供资助,帮助黄某丙申请到爱心助学金3万元以及每学期5000元固定学业资助的承诺,最大限度保障其生活和就学需求。此外,怀集县检察院还定期联合县乡村振兴局、镇政府等部门回访蔡某某家庭,持续跟进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的情况,重点了解蔡某某及其家庭成员生活学习及心理恢复等情况,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在不断延伸工作触角的同时,也积极落实对救助群体的人文关怀,让司法点滴温暖真正落到群众心间。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怀集县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通过创新帮扶方式、拓展救助渠道,让司法救助成为困难群众的“及时雨”“雪中炭”,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法治温情,促进城乡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为服务“百千万工程”、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来源:怀集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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