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热闻|热搜!女孩要求离异父亲支付上大学费用?法院:不予支持

齐鲁晚报

关注

父母离婚,女儿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至其18周岁。女儿考上大学后经济压力增大,要求父亲继续支付学费及抚养费,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江苏邳州市法院日前公布该案案情,法院最终驳回女儿提出的由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教育费等的诉求。

女孩起诉离异父亲支付18周岁后的大学费用 

2017年,小马的父母离婚,约定小马由母亲抚养,父亲马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至其十八周岁。小马去年考上大学,认为大学生活开支较大,自己没有经济来源,母亲能力也有限,请求父亲支付其大学期间的费用。因多次协商无果,她将父亲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马某支付其18周岁后的生活费每月1500元,2023年的教育费(学费6800元,住宿费1000元,电脑一台9000元,手机一部3000元),以及其余三年的学费(每年5000元)。

马某表示自己经济能力有限,女儿已成年,他无力继续支付她大学期间的费用。

热闻|热搜!女孩要求离异父亲支付上大学费用?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女孩已经成年,不予支持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民法典》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1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1067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第53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小马已成年,目前接受的并非高中及其以下学历,亦非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要求被告继续支付抚养费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法官表示,《民法典》鼓励成年子女自立自强,小马已成年并入读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解决大学期间的费用,在支持自己完成学业的同时锻炼自身能力,继而迈入社会,争取美好的生活。同时,亦鼓励树立优良家风,亲属之间相互扶持。马某与小马的血脉联系、亲情关系并不因婚姻的解除而消散,马某虽不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但在小马步入大学这一人生重要阶段,仍应从亲情角度多加考虑,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助其早日自立。

事件引发网友热议

网友们也纷纷表态:均表示9000块的电脑也太贵了,现在3000块都能买很好的电脑了,1000-2000的手机也很不错,说这女孩也很不懂事了,买这么贵的电子产品。

也有的网友表示,孩子毕竟还在上学,关乎孩子的未来,作为父亲的还是应该给予支持。

媒体观点

#女孩要求离异父亲继续支付其上大学费用,法院:不予支持#事件引发热议,极目新闻认为,这件事引发热议,就在情、理、法三个层面。在法律层面,结果毋庸置疑。但在情和理的层面,却有可探讨之处。

一般来说,孩子考上大学,家里高兴都来不及,学习生活费用,乃至高档学习用品的购置,都是由家长支付。马某和小马双方闹得这么僵,甚至闹上法庭,除了马某存在资金压力之外,不排除有感情的原因。

不必讳言,父母婚姻状况的改变,对孩子的负面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孩子往往只能和父母中的一方生活,难免和另一方有所疏离,这样导致双方感情基础较为薄弱,甚至不乏孩子由此产生怨恨心理。

如果说,马某能顾及亲情,多少资助一点给女儿,表达女儿考上大学的喜悦之情,在女儿成人后依然搭把手,多少能缓和双方关系。如果真的是资金问题无法承担,也应该坦诚相待,争取小马的谅解。同时,小马也要知道,独立自强才会有美好的人生,父亲支付了这么多年的抚养费,这个贡献不要因为自己输了官司而忘记,更不要为此产生对立情绪。

人是感情动物,感情有来有往才是健康的状态,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父母抚养孩子的行为,既是法律规定,也是人情伦理的要求。但法律只能谈法律,很难去干涉他人感情方面的具体事务,这就需要每个人能从道德和社会情理的层面出发,来处理亲情关系,保持亲情和谐健康的状态。

无论如何,不管法院怎么判决,但是涉及亲情,还是需要双方理性沟通,坦诚以待,从感情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分歧,以维护亲情为原则。双方不要因为法院的判决而闹翻。毕竟,血缘关系不仅斩不断,背后同样还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小马今后还有赡养马某的法定义务。

所以,双方建立信任,对彼此来说都不是坏事。

(综合澎湃新闻、观察者网、极目新闻、新浪微博等)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