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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为企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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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湖南湘潭: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为企减负

本报讯 自7月1日起,湖南省湘潭市宣布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制度,鼓励采购人免收或少收履约保证金。根据近3年收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测算,此举每年将为企业减轻负担约8500万元。

这项利好政策来自于《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出台,能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门槛,更好地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简化了交易流程,免去了企业投标前向银行转账、中标后办理退还保证金等业务流程 ,大大降低了政府采购交易的制度性成本,在提高政府采购交易效率的同时,进一步营造了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但是,免交不等于免责,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同样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此外,《通知》明确,供应商可以非现金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为确保政策落实,《通知》还要求各有关单位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对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项目开展自查清退工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做好交易系统调试。

湘潭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执行保证金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规收费、不按时退还、挪用、截留保证金等行为。同时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对供应商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将失信行为纳入诚信记录,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潭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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