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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屏山县:“惩治防”一体推进 让惠民惠农资金“阳光”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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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廉洁四川

“从补助发放的资料上来看,群众家中的生态公益林面积普遍都差不多,但黄组长名下的林子面积却多出许多,其中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日前,宜宾市屏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对该县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龙华镇八仙山社区十六组组长黄某某涉嫌违纪问题线索。

经查,黄某某在组织分配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虚增自己名下的生态公益林面积,套取补偿资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最终,黄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屏山县涉及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多、资金体量大,该县纪委监委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民生领域痛点难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关键点,严肃查处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侵占挪用、贪污受贿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同时聚焦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开展系统施治,维护民生民利。

聚焦突出问题

精准监督推动案件查处

去年10月,屏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接访、入户摸排、公开征集等形式深入全县村(社区)收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累计收到群众反映急难愁盼问题625个。经梳理分析,其问题主要集中在补贴标准、补助兑现等各类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方面,问题数量占比高达33.5%。

对此,该县纪委监委以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紧盯过渡期以来为民服务、困难群众救助、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三个重点领域,围绕政策落实、履责行权、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采取片区协作的模式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严肃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深挖背后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

为进一步找准监督的着力点,确保专项整治有的放矢、有序推进。该县纪委监委把“调研式”监督作为先导性工作,聚焦近年来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和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发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等行业部门优势,对涉及领域内的惠民惠农资金全覆盖清理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及问题清单,进一步摸清底数、找准症结。

“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兑现到村(社区)的为民服务经费涉及资金量大,且均是由村上自主支配,资金使用监管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入剖析近年来查办的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发现部分村(社区)对资金“微权力”缺乏有效监管,以致个别村干部将村集体资金变为手中的“自留地”,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挖”出问题后,该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对发现的党员干部涉嫌虚报套取、优亲厚友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按照“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实时反馈”的原则进行处置,同时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定期予以通报曝光。

据悉,自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该县纪检监察组织深挖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线索72件,立案5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挽回经济损失410余万元。

追根溯源

系统施治提升治理效能

“之前以为生态安葬补贴无法兑现,四五年过去了我们也没有抱太大希望,没想到这笔钱还能领到手。”日前,屏山县纪检监察干部走进屏山镇寺坪村开展回访时,村民左大姐告诉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兑现的1000元生态安葬费已经发放到账户中。

不久前,该县纪委监委在对全县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时,发现2015年政策下达以来,应兑现的惠民生态安葬补助金因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未及时兑现。立案查处相关人员后,县纪委监委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县民政局及时处理,目前涉及11名群众的生态安葬费总计1.12万元已全部兑现到位。

生态安葬费得以顺利兑现,得益于该县纪委监委在从严查办问题线索的同时,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注重查找问题背后制度机制上的漏洞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全程跟踪督办,推动案发单位做好以案促改。

“村(社区)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存在一定侥幸心理,且大部分村组干部作为当地人,在工作中习惯大事小情自己说了算,加之资金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监督,便给了他们可乘之机。”通过对查办的涉及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综合分析,该县纪委监委发现案件特点主要表现在:一是贪污挪用、侵占资金;二是优亲厚友、与民争利;三是吃拿卡要、雁过拔毛。

专项整治前提在“专”,根本在“治”。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效,该县纪委监委围绕专项整治发现及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制发问题整改清单、以案促改提示函、监察建议书12份,督促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职能部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68项;同时将惠民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监管纳入村纪检委员履职培训的重要课题,全覆盖对全县168个村(社区)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改进工作措施、防控廉政风险,形成“办案—剖析—整改—治理”的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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