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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赋能 守护群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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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电梯是现代生活中的快捷“代步工具”,已成为高层建筑和公共场所的标配,其安全运行与否关乎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近日,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就辖区内部分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共排查电梯安全隐患10余条,完善维保记录20余条,张贴电梯使用标示20余条,在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共管共治等方面初见成效。

今年2月,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群众反映的辖区内部分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线索,立即对辖区多个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的电梯使用情况开展调查,发现存在超过电梯检验和维修保养期仍处通电使用状态、安全警示标志未设置或辨识不明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经充分研判,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消除辖区内电梯安全隐患。在跟进过程中,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因小区电梯的投放、备案、使用、监管等涉及多领域、多环节、多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不同程度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形,易产生监管盲区并影响监管质效。

为破解电梯安全监督难题,安宁区人民检察院从数据赋能角度切入,就电梯可能存在的超期及停用问题,梳理归纳出涉电梯案件的监督要素,从发改局调取电梯规划数据,从市场监管局调取电梯备案数据,从住建局调取电梯实际运行信息记录数据,研发出电梯安全监督模型,通过法律监督模型把握“日期”关键节点,对电梯数据进行关联,摸清电梯实际运行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发现案件线索,最终确定公益受损事实,实现溯源治理。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 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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