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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为大学生讨薪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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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河北法制报

□ 王倩倩

“检察官叔叔,我们的工资已经到账了,感谢你们提供的法律帮助,帮我们维权。”近日,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官接到来自某高校大学生们的电话,他们表示已经陆续收到了校外兼职的劳动报酬,对检察官提供的法律帮助表示感谢。

2023 年3月,在三河市人民检察院普法宣传的现场,该院检察官在接受咨询时,了解到某高校大四学生朱某某在校外勤工俭学,用工单位拖欠其工资的情况。

2022年4月至12月期间,朱某某利用课余时间在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兼职从事篮球教练工作。双方约定劳动报酬由底薪、提成、课时费三部分构成。朱某某离职时,公司拖欠其劳动报酬6000元。经朱某某多次催要,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予支付。

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检察官考虑到该事件主体的特殊性,高度重视并积极履行支持起诉职能。检察官一方面安抚朱某某的激动情绪,表明支持起诉的工作态度和决心;另一方面考虑到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法律知识较为欠缺,诉讼能力较弱,且面临维权风险和成本较高的现实难题,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对欠薪问题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调查核实,引导朱某某收集并固定其作为兼职教练的上课视频、微信群发布上课信息、发放工资及提成微信转账记录、聊天信息等证据。

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拖欠朱某某劳动报酬的行为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朱某某具有强烈的起诉维权意愿,检察官多次就朱某某诉讼请求中适用法律、证据之间逻辑关系及证明目的向朱某某提供法律帮助,并于2023年4月4日向三河市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依法支持朱某某提起民事诉讼。2023年5月9日,三河市人民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七日内向朱某某支付劳动报酬6000元。判决生效后,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三河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引导朱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与法院保持沟通,监督执行全过程。2023年11月9日,该案款项全部执行到位并发放给朱某某,该欠薪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通过办理该案件,检察机关了解到本地大专院校学生在校外兼职的数量较多,为了防止勤工俭学学生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向市域各大专院校制发《大学生校外兼职维权问题的提示函》,建议学校就大学生兼职问题进行关注、引导、帮助,同时民事检察干警走进大学校园面对面进行普法宣传,有效增强了大学生的法律维权意识,朱某某的几位同学也拿起法律武器,相继起诉讨要薪酬,均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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