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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又一市出台房产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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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近日出台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徐房联办发【2024】3号,

以下简称:《通知》),

推出降低首付比例、

取消贷款利率下限、

加大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

优化主城区卖旧换新补贴流程、

加大公积金支持卖旧换新力度

16条房地产新政。

支持刚性、改善性购房需求

降低首付比例。

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商业银行可根据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进一步优化主城区卖旧换新补贴流程。

加快资金拨付,同时在信息查询、签约换购、登记办理、抵押权转移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服务政策。

加大公积金支持卖旧换新力度

对申请住房卖旧换新的购房人,只要享受到政府购房补贴,即可通过绿色服务专窗办理提取和贷款业务,贷款最高上限提高20%。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市区(含铜山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各市、县(含贾汪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90万元。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倍数。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倍数由15倍提高至25倍。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

为适应房地产发展新变化、新形势,《通知》大力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

继续优化海绵城市设计。

适当调减下凹绿地、透水铺装比例,并与景观有效融合,打造高品质宜居环境。

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和建筑设计退让距离,合理确定车位配比,支持改善型住宅建设。

鼓励改善型住宅建筑里面采用干挂铝板、石材等高品质材料,小区配套用房、围墙与主体建筑里面协调统一,强化立面效果。明确外墙保温、建筑外窗等指标要求,增强住宅隔音、保温、隔热性能。规范毛坯交付标准,提供定制化装修服务。

促进房地产转型升级,积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存量资产改造、推进智慧建造、绿色建筑等试点。

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凭购房合同入学。

购房人凭网签备案合同、契税发票在所在辖区就近入学,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统筹安排。

房票(购房卡)的使用单位由主城区扩大至市区范围(含铜山区、贾汪区、经开区、高新区、港务区),被征收人凭房票享受安置房契税减免。被征收人购房新建商品住宅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被征收人子女可在房产所在地报名入学,接受房产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不再新建安置房。

鼓励国有企业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安置房、公租房和人才房。

实行商品房优质优价管理,房企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自愿申报价格,行业监管部门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居民住宅价格,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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