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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我市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镇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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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钱菁璐 记者 杨泠)为进一步推进生育支持措施,近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联合转发《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将人工授精、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据介绍,该项政策在我市具有辅助生殖技术开展资质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院落地,市妇幼保健院是镇江地区唯一符合要求的医院。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中,精子优选处理、取精术、取卵术、人工授精、人工授精-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扩展)5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10%。此外,这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实行门诊按项目单独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除先行自付部分外,统筹基金分别按80%和70%予以支付,支付额不挤占门诊统筹基金限额,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据介绍,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为更多镇江乃至周边地区“想生生不了”的夫妇提供更加实惠、可及的辅助生殖治疗,助力我市生殖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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