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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交房不赔违约金,还临时更换物业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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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壹粉陈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他在临沂“金科和雅东方”购买了一套住宅,购房合同约定前期由金科物业公司为小区服务,如今却未经业主同意更换了物业公司,且因延期交房所需赔付的违约金至今未能解决。业主们希望诉求得到妥善处理。

文/片 李明 李其峰 临沂报道

未经业主同意

更换了物业公司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位于临沂市智诚路与凤临路交会处的金科和雅东方小区。“我于2021年底在这里购买了一套住宅,购房前开发商宣传物业公司为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陈先生说,因为金科旗下的物业公司口碑较好,他和不少业主都是为此才下决心购买该小区房产的。

可当陈先生交付完购房款,等待收房时,一系列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合同约定的是2023年9月10日前交房,但直到2024年5月1日,开发商才通知我们前来收房。而这段时间因延期交房需赔付的违约金,开发商一直不予处理。”陈先生告诉记者,在交房前,开发商曾通知他们业主,原本的金科物业不再入驻,小区将更换物业公司。

“得知金科物业不再入驻后,我们业主积极联系临沂本地其他物业公司,并在业主群内发起投票接龙。”陈先生说,业主们就是想选择一家服务质量高的物业公司入驻。

就在陈先生他们将业主的投票意见交付开发商后不久,一家名为“信莱物业”的公司入驻小区。“这家物业公司并不在我们当初投票的选项内。我们认为,开发商私自决定物业公司入驻,根本不尊重业主意见,并且我们不认可该物业公司目前的服务水平。”陈先生说。

业主对管理不满意

物业也有“苦水”

记者来到金科和雅东方信莱物业办公室,物业经理表示,信莱物业入驻该小区走的是正规招标流程。“今年5月,我们公司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金科和雅东方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投标并中标。”物业经理向记者出示了《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回执》印证了该说法,并表示,对于为何不选择业主集体投票的物业公司入驻,还需开发商解释,信莱物业也是依照规章流程入驻小区服务。

对于部分业主对目前物业服务不满意,物业公司表示也很“委屈”。“因开发商和小区水电、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三方公司存在经济纠纷,到现在这些管理权限都还没有移交给我们,我们就是想给业主服务也没权限使用这些设施。”

随后,记者联系到临沂金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沂金科和雅东方项目负责人杨某。“前期小区没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开发商可以委托第三方或公开招标。之前的金科物业无法入驻我们也发出了公示,现在选择更换物业也是公开招标,完全符合流程。”

对于业主反映的延期交房违约金问题,杨某表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交房6个月,可以免除违约金。对于这个说法,小区业主们表示不认可。“建设期间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可抗力因素,我们认为延期的这6个月是开发商单方面的责任。”业主赵先生表示。

记者进一步询问杨某关于小区的水电、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权限交接事宜,杨某表示无可告知,并挂断了电话。

律师建议业主

诉讼维护权益

关于金科和雅东方业主们主张的延期交房赔付违约金一事,记者查看到一封2024年1月10日,由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示的《关于临沂金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主信访诉求答复》。该答复中显示,双方就此事未达成一致,建议业主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调解,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月1日,记者联系到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室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房屋延期交付所产生的违约金,仅限3个月内免除赔付,非开发商工作人员杨某所说的6个月。“对于业主与开发商因房屋延期所产生的违约金纠纷,业主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金科和雅东方业主们提出的诉求,记者联系到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心愿。“私自更换物业公司,开发商本身存在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义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82条相关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关于逾期交房产生违约金赔付的问题,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业主可以选择诉讼的途径,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赵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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