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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小区公共收益管理 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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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衢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黄欢 通讯员 汪霞 毛圣玮) 利用广告位、停车位、物业经营用房等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的收益,属于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盈利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属于业主的“钱袋子”。这笔钱应当定期公示,供业主查询。

为推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更加规范透明,实现住宅小区公示公开制度覆盖率达100%,今年以来,市住建局持续开展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在4月印发了《衢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公示公开制度等基本制度。

到目前为止,全市共741个小区,有公共收益的有384个,占比51.8%。在市住建局前期摸排过程中发现,部分小区存在业委会成员对小区公共收益概念模糊,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存在不明确、不规范,前期物业未公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金额以及用途,业主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接下来,我们将摸排公共收益的来源,掌握小区的资产资金底数。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明确辖区小区公共收益的来源和范围,制定详细的公共收益管理制度,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等方面,明确收取标准、使用范围、审批流程等。”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外,各县(市、区)物业部门和街道、社区指导督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人(单位)将按照规定在住宅小区醒目位置、“邻礼通”和“浙里物业服务”平台,公示公布住宅小区公共资产、资金清单、公共收益使用情况、审计报告等相关财务报告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同时,通过第三方考评的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物业服务规范提升、公共收益支取、公共收益公示、物业管理等,加大小区公共收益使用规范的考核力度。

“以整改见实效,切实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举措推进好小区、好社区建设。”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了解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情况,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并在清廉衢州、政务网站等向群众公开。自公布电话以来,共接到群众反映电话2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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