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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出厂并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电动车……常州发布2024年第三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媒体滚动 2024.07.02 12:41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6月19日,江苏省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年第三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溧阳市南渡某摩托车经营部经营改装电动自行车案、金坛区某电动车维修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案等7个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典型案例被曝光。

在7起典型案例中,3家电动车经营部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其中一家电动车经营部还涉嫌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座椅、加装车体装饰件及靠背。2023年8月16日,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常州新北区新桥某电动车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为迎合消费者需求,提升销量,对店内销售的7辆型号为TDR2946Z的“雅迪”电动自行车进行座椅改装,加装车体装饰件和靠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当事人这一非法改装行为改变了电动自行车的外观,使整车重量发生了改变,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在车速提高后极易失去控制,会产生侧滑和前翻的危险。”常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

2024年1月11日,常州市新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商品,并作出没收涉案电动自行车7辆、罚款10000元的处罚。

除上述提到的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典型案例,在典型案例中,一家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的电动自行车被曝光。2023年7月5日,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辖区内某电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天猫旗舰店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型号为SJ26)均未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无3C认证证书。常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3C认证关系到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未经认证没有名称、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极有可能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当事人生产、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当事人出厂、销售未经认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市政府关于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增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常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处理。2024年1月31日,常州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据《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上述商品,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742.77元、罚款50000元的处罚。

当日公布的典型案例还包括:溧阳市南渡某摩托车经营部经营改装电动自行车案、金坛区某电动车维修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案、武进区南夏墅某电动车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案等案例。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祝富 通讯员 秦丽茗 

编辑 | 熊柳欣

审核 | 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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