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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一家全国海选总经理的券商IPO企业有新动态!

2024-07-02锦龙股份: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恢复审核的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东莞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恢复审核的申请》及 IPO 更新申请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于近日受理了上述文件,东莞证券 IPO 已恢复审核。

2024-06-11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公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

1.岗位职责

1)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任务。

3)协助完善供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合规稳健经营。

2.任职资格

1)年龄在48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券、金融、法律、会计、投资类等经济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12年以上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等相关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担任券商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年,在AA级及以上券商担任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者或担任券商总裁2年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4)具备良好的战略思维和全局观念,对证券行业发展的现状、趋势及业务模式有深入见解,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金融理论和证券业务,熟悉并遵守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具有胜任职务相适应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合规风控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6)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况。

7)具备监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2024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4,459.94 万元,同比下降 16.9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457.33 万元,同比下降34.85%公司 2024 1-3 月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2024 1-3 月,受项目数量及募资规模减少影响,公司投资银行手续费净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22024 1-3 月,受 A 股市场震荡影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024 1-6月业绩预计信息

公司预计2024 1-6 月营业总收入为 97,396.80 万元至 107,649.10 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 10.20%至下降 0.7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617.02 万元至 31,629.34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 19.00%至下降 10.4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580.35 万元至 31,588.8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 18.71%至下降 10.16%公司预计 2024 1-6 月营业总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2024 1-6 月,受项目数量及募资规模减少影响,公司预计投资银行手续费净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22024 1-6 月,受 A 股市场震荡影响,公司预计确认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 6 9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 号金源中心 30

控股股东:无

实际控制人:东莞市国资委

行业分类J67 资本市场服务

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证锦信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私募基金管理。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证宏德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保荐的科创板项目跟投、北交所项目战略配售和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另类投资业务。

公司参股公司华联期货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及资产管理。华联期货全资子公司华期资本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基差贸易、仓单服务等风险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二)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中国证券市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逐步走向成熟和壮大,伴随中国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中国证券行业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规范完善、创新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证券行业呈现以下特征:

1)证券公司数量众多,但整体规模偏小,竞争激烈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 2023 12 31 日,我国证券行业总资产合计 11.83 万亿元,净资产合计 2.95 万亿元,净资本合计 2.18 万亿元。虽然我国证券公司近年来资产和资本规模增长较快,但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平均规模相比,我国证券公司在规模上仍有较大差距。同时,在目前业务范围受严格监管下,绝大多数证券公司业务品种相对单一,导致我国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因此总体而言,我国证券行业仍然处在证券公司数量众多、整体规模偏小、证券公司同质化竞争激烈的发展阶段。

2)证券公司同质化竞争明显,行业整合趋势逐步显现

我国证券公司业务收入还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经纪、投资银行、自营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创新类业务占比相对较低,这种业务结构导致了证券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同质化竞争激烈。

随着我国证券行业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以及对综合能力要求的增强,我国证券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而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因为拥有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全国性网络和跨境平台、充足的资本实力、良好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和良好的品牌等优势,其竞争优势将日趋明显。由于证券行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资本优势的证券公司可通过横向并购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或进入新的业务领域,促进业务协同发展,进而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和对抗风险的能力。根据国外经验,随着我国证券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

3)证券行业进入创新大潮,业务和产品趋于多样化

近年来,随着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金融创新、放宽行政审批等多项指导方针的提出,证券公司经批准可以从事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代销金融产品以及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和私募投资基金等资本中介业务和资本投资业务等创新类业务。同时,科创板的推出、北交所的设立、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以及减少和简化并购重组行政审批等举措将持续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深入发展,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为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创新机遇。

目前,各证券公司的创新类业务开展尚处于初期阶段,不同证券公司之间的盈利模式差异化尚不显著,主要收入来源仍然为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传统业务,但是随着证券公司纷纷寻求转型抢占市场,创新业务收入占比将逐步提升,业务和产品将趋于多样化。证券行业将从以经纪业务为代表的传统业务,逐步走向以资本中介、资本投资业务为代表的资本型业务,未来证券公司收入规模将稳步提高,而收入结构亦将由以往的单一模式转型为多元模式。

4)证券行业的发展潜力依然巨大

中国仍是未来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体之一,这为证券行业高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经济结构的调整也蕴含着重大的业务机会,比如行业整合、国资改革、高科技中小企业高速增长,迫切要求证券行业提供投融资、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资本市场的深化发展进一步拓宽了行业的深度和广度,比如债券市场快速扩容,债券新品种的不断推出以及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加速互联互通。同时,衍生品市场产品创新速度加快,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和股票期权发展迅速。股票市场从场内延伸到场外,交易手段和方式更加多样。

2、发行人竞争地位

发行人是总部设在东莞市的全国性证券公司。根据近三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公司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年均被评为 A A 级。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公司 2020 年及 2021 年经营业绩排名情况如下:

五、公司发行板块定位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三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符合相关板块定位。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一)公司业务模式成熟

证券市场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筹集资本、引导投资、配置资源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我国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业务范围已涵盖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信用业务、期货经纪、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直投及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等,业务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基本一致,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业务模式成熟,在可预见的未来亦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公司经营业绩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7.01 亿元、22.99 亿元2 21.55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0.17 亿元、7.91 亿元和 6.35 亿元。作为东莞市本地的全国性证券公司,公司依托区域发展优势,不断积累优质客户,同时积极发展创新业务,扩大业务范围,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总体比较稳定。

(三)公司经营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496.09 亿元、526.30 亿元和 524.84 亿元,净资产分别为 79.07 亿元、85.98 亿元和 90.38 亿元,净资本分别为 78.71 亿元、81.23 亿元和74.46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0.17 亿元、7.91 亿元和 6.35 亿元。公司资产规模、资本规模以及业绩规模均较大,经营规模较大。

公司是总部设在东莞市的全国性证券公司,2021 年至 2023 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均被评为 A A 级,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作为东莞市本土证券公司,公司在东莞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吸引和培养了一批忠诚度较高的优质客户,尤其在经纪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营业部数量、客户数量、代理买卖股票及基金成交金额、经纪业务收入在东莞市均排名同行业第一位,公司具有行业代表性。

综上,公司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经营规模较大且在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符合主板定位要求。

六、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公司所选用的具体上市标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 9.96 亿元、7.81 亿元和6.24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最近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累计 24.01 亿元,不低于 2 亿元,且最近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孰低的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发行人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 5.59 亿元,不低于 2 亿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计 81.55 亿元,不低于 15 亿元,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 3.1.2 条第一款第(一)项“(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2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 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6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恢复审核的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近日收到参股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通知,东莞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恢复审核的申请》及 IPO 更新申请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于近日受理了上述文件,东莞证券 IPO 已恢复审核。

本公司将根据东莞证券 IPO 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1浏览次数:1543

东莞是全国第十五个GDP破万亿、常住人口数破千万的双万城市,也是全国人口吸引力排名第五名城市。作为制造业最发达、产业综合配套能力最强的城市之一,东莞正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的城市特色,全力打造科创制造强市。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莞市国资委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在交通、水务、城建、港口、金融、产投、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形成了千亿百亿国企阵列,在基层设施建设、城市民生服务、金融服务实体等领域发挥了重要支撑保障作用。截至目前,市属国企总资产达10041亿元,位居全省前列。

一、招聘岗位与基本条件

(一)本次市场化选聘包含以下岗位:

1.市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2名。

2.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1名、副总经理(副总裁)1名。

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副行长1名。

5.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6.东莞市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所有在招岗位,应聘者均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优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自律,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战略眼光、领导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学习和创新能力。

3.具备与所任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专业素养。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有关行业监管机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选聘范围:

1)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

(一)市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关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

2)忠实履行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依法出席企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企业其他有关决策会议和专题会议,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独立发表意见,承担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2.任职资格

【城市建设运营方向】

1)熟悉城市开发、建设、运营,具有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3)年龄原则上在4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4)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战略管理、资本运营、公司治理、城市综合开发运营、资产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或具有国有企业相关领域经营管理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任(曾任)地市级及以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或任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正职负责人3年以上。

②现任(曾任)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任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正职负责人3年以上。

③现任(曾任)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

5)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6)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规定;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

7)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产业投资方向】

1)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对宏观经济、产业发展趋势有深入研究。具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和广泛的产业关系;熟悉股权投资业务模式和运作流程,熟悉金融、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分析、资本运营等。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3)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并具有良好的从业记录。

4)年龄原则上在4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5)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产业投资、资本运作、风险管控等方面的专长;或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经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任(曾任)地市级及以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或任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正职负责人3年以上。

②现任(曾任)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或任其下属一级子公司正职负责人3年以上。

③现任(曾任)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

6)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7)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规定;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行业情况。

8)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识人用人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和工作业绩。

(二)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1.岗位职责

1)根据董事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制定集团战略,提出集团的业务规划、经营方针和经营形式,经董事会或集团确定后组织实施,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2)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集团年度经营计划;监督、控制经营计划的实施过程,并对结果负全面责任;组织实施财务预算方案及利润分配、使用。

3)把握城市建设运营和产业投资运营方向,推动资源整合,加强合作开发,通过收并购等方式助力,落实公司发展目标。

4)根据业务需要,建立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组织架构,主持、推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关键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及时进行组织和流程的优化调整。

5)组织实施上级单位的有关决议和规定,组织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指标;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机构和人员调配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

6)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完成上级领导和公司交办的工作。

2.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8周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210年以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经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现任国内同层次企业正职;或任副职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②现任(曾任)党政机关副处级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

3)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市场感觉敏锐,经营业绩突出。

4)工作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判断与决策能力、良好分析和应变能力,交流和沟通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5)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选可酌情放宽有关条件。

(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

1.岗位职责

1)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任务。

3)协助完善供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合规稳健经营。

2.任职资格

1)年龄在48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券、金融、法律、会计、投资类等经济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12年以上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等相关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担任券商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年,在AA级及以上券商担任高级管理人员3年以上者或担任券商总裁2年及以上者优先考虑。

4)具备良好的战略思维和全局观念,对证券行业发展的现状、趋势及业务模式有深入见解,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金融理论和证券业务,熟悉并遵守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具有胜任职务相适应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合规风控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6)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况。

7)具备监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副总经理(副总裁)】

工作地:东莞/上海。

1.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总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分管公司自营业务(含权益投资、固收投资、量化投资等)。

2)组织制定并推动自营业务发展战略,达成战略目标。

3)组织制定并推动落实自营业务年度经营计划,实现经营目标。

4)建立领先的自营业务管理体系,实现合规稳健经营。

5)洞察行业趋势,打造自营业务核心竞争力。

2.任职资格

1)年龄在48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券、金融、法律、会计、投资类等经济管理相关专业优先。

3)具有10年以上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等相关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担任券商自营业务部门负责人不少于3年,在AA级及以上券商担任自营业务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者或担任券商副总经理(总裁)(分管自营业务)2年及以上者优先考虑。任职期间自营业务主要业务指标不低于行业中位数。

4)熟悉一、二级市场及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分析和估值有深刻的研究能力,对相关业务具有深入思考和前瞻性判断,熟悉业务发展趋势和运营管理。具备复合型工作经历和专业知识,具有国内外认可的专业资格、执业资格条件者优先。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金融理论和证券业务,熟悉并遵守证券基金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具有胜任职务相适应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合规风控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6)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况。

7)具备监管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四)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行副行长】

1.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整体经营战略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经审议后组织实施。

2)负责银行的经营管理、战略规划与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包括推动银行内部管理的优化和组织结构的合理化。

3)负责推动落实业务指标及运营指标达成,确保银行业务的顺利进行和业绩目标的实现。

4)负责组织编制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强化银行的内控管理和合规性。

5)负责组织实施全行对公及零售信贷业务管理和相关检查,制定检查方案和年度检查工作规划、撰写检查报告,跟踪督导分支机构落实内外部检查整改工作,并对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负责。

6)负责指导和管理分行的各项业务工作,协助行长监督和评估业务运营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和业绩。

7)负责协助行长处理分行内部管理事务,包括人员组织、制度建设、岗位设置等,确保分行的内控和合规工作。

8)协助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参与相关业务洽谈和公共关系活动,与客户、企业、政府等各方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2.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8周岁。

2)从事商业银行工作满10年,且公司(含国际)业务经历不少于8年,有良好的业绩表现。具有总行工作经历者优先。

3)担任过下列职务累计3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①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主要业务部门正职、地级市分行行长。

②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主要业务部门正职、一级分行行长。

2023年末资产规模5000亿以上城市商业银行总行主要业务部门正职、一级分行行长及以上职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5)熟悉商业银行的组织运作模式和银行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视野开阔,市场感觉敏锐,具有良好的战略思维、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经营业绩突出;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6)符合金融监管机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要求。

(五)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相关业务,推进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和重点工作目标的完成。

2)统筹公司投资管理工作,包括前期投资标的搜寻、投资可行性论证以及项目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并提交投资决策等。

3)统筹公司已投项目的投后管理及退出事宜。

4)根据公司年度目标要求,完成相关基金的募集设立工作。

5)负责维护与相关产业、项目企业、合作机构、监管机构等的关系。

2.任职资格

1)年龄在48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科及商科复合背景优先。

35年以上金融或投资类企业任职经历,现任国内同层次企业副职;或任下一层级正职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410年以上投资工作经验,独立负责过5个以上成功投资项目,3个以上成功退出项目。

5)具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和广泛的产业关系;熟悉股权投资业务模式和运作流程,熟悉金融、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分析、资本运营等。

6)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对宏观经济、产业发展趋势有深入研究。

7)具备优秀的公司运营、组织协调、团队管理能力。

(六)东莞市数字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

1.岗位职责

1)负责集团经营管理全面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编制并落实集团发展战略、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3)提高企业数字化平台服务水平,搭建技术水平高、集成能力强、行业应用广的数字化平台;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针对不同行业中小企业的需求场景,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4)提升集团多方资源整合力及集团品牌竞争力,为集团建立良好的运营环境。

5)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任职资格

1)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8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

3)在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相关领域的一定规模科技企业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熟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业务板块,理解智慧城市和产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化,具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项目、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落地经验为佳。

5)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并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管及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品行端正。

6)敢于担当、勇于创新、高效协同、勤奋敬业,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以上任职时间、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531日。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711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入口:https://g4h9gi2fhvrwmx2i.mikecrm.com/Q50DXIS,请复制此链接到电脑浏览器上进行填报(因报名需上传压缩包文件,请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

4.报名资料

1)《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请使用电脑完成填写后将文件保存为WORD文件,同时将签字的报名表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姓名-报名表-应聘公司-应聘岗位)。

2)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3)学历及学位证书、任职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成功案例、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近期小2寸蓝色背景证件照。

请将以上报名资料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指定报名入口上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任职资格,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符合职位要求,将在资格审查通过后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第一轮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选聘程序

线上报名—资格审查—能力素质测评—面试—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任人选—体检—任前公示—聘任

(四)薪酬及管理

对标市场薪酬水平,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

(五)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2.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3.对本次市场化选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或结果持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或投诉。监督专线:0769-22223155

选聘工作组

联系电话:0755-8672064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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