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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平阴县检察院:“四个+”模式,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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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观新闻

今年6月是全国第12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为切实抓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济南市平阴县检察院精心谋划,统一部署,有序推进,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载体、壮大阵地,以“四个+”模式有声有色开展宣传活动,以检察履职切实为群众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请进来+走出去”。一是相继组织开展“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主题开放日、“检护企航”同堂培训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企业家、师生代表、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近距离了解检察履职情况,以检察履职为切入点多形式向他们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二是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检察人员深入企业、村居一线,主动问计问需送服务,同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讲,着力提升企业、村居人员的风险意识、法律意识,为企业、村居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线上+线下”。一是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头条、微博、网站等新媒体开设专栏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信息和活动信息等,多篇信息被大众网、山东商报·速豹新闻、闪电新闻、济南法学会等媒体转发,营造了浓厚的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线下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等,检察干警利用张贴海报,电子显示屏播放,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公开信、普法小物品,现场宣讲等方式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提醒广大群众切实提高警惕、有效防范非法集资诈骗、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集中+分散”。一是在6月15日集中宣传日当日,组织刑事检察、新闻宣传等条线干警到县老广场开展声势浩大的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向来往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普及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种类、形式和防范措施等内容,有效提升了群众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在不同时间节点、不同工作条线,不同检察履职活动中同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做到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在防非集,全方位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常态化、长效化。

“办案+普法”。立足检察职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依法办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同时,坚持在办案中普法、在普法中办案,边办案边普法的做法有力推动了案件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及家属等群体对非法集资的深刻认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行为方式,起到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刘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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