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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两地通过一批人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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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5号)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决定任命:

刘卫民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万海峰为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易建文为抚州市水利局局长;

黄晓红为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侯智军为抚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茜的抚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何明的抚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黄有盛的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小奇的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吴伟军的抚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黄晓红的抚州市乡村振兴局局长、李文庆的抚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6号)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任命:

黄初江为抚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7号)

抚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批准免去:

乐新义的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赣州市

赣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彭江闽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彭江闽同志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管宏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免去管宏的赣州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抚州人大、赣州人大

编辑:徐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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