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43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4日以当面送达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与会董事推举的董事姚长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二、关于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公司董事会人员变动,经与会董事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姚长林、刘洪玉先生、孙朱莉女士、张明睿先生4人组成,姚长林先生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杨金观先生、刘洪玉先生、李曙光先生3人组成,杨金观先生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洪玉先生、李曙光先生、杨金观先生3人组成,刘洪玉先生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由李曙光先生、刘洪玉先生、姚长林先生3人组成,李曙光先生任主任委员。
5、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刘洪玉先生、姚长林先生、吴立鹏先生3人组成,刘洪玉先生任主任委员。
三、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魏学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魏学问先生的简历及个人情况说明附后。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魏学问先生简历及情况说明
魏学问,男,1979年3月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2000年8月进入中粮集团,历任中粮置业行政部副总经理、西单大悦城招商部总监、朝阳大悦城副总经理兼招商部总监、商业管理中心招商部总经理、中粮置地上海公司副总经理兼静安大悦城总经理,2016年8月起任公司战略部(现更名为战略运营中心)总经理。2024年6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魏学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4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工作调整原因,陈朗先生已辞任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陈朗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姚长林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姚长林先生的简历及个人情况说明附后。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姚长林先生简历及个人情况说明
姚长林,男,1968年1月出生,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3月进入中粮集团,历任中国饲料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科员,中国粮贸公司财务部主任科员、副经理、经理、资金发展部经理,中谷集团财务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中谷三亚贸易公司总经理,中粮(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三亚亚龙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粮集团酒店事业部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起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24年6月起任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4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2023年8月起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2023年1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24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姚长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