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研•深度】日本银发经济和对我国的启示(下)
金融街廿五
四、个人养老金融产品与服务
为了维持相对较高的养老福利制度,日本政府的财政支出承担了巨大的压力,其社会保障费用占GDP的比例也正逐年攀升。2021年度,日本社会保障费用为138.7兆日元,占总GDP的25.2%。其中,养老金为55.8兆日元,占GDP的10.1%,医疗与社会福利(包括儿童)为82.9兆日元,占GDP的15.1%。详见图6。
图6:日本政府总社会保障支出在GDP中占比
因此,日本政府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第三支柱”,以缓解日本民众对于养老资金短缺的担忧,满足其对于养老资产增长及养老服务的需求。与此同时,日本的金融机构也推出了针对不同群体的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一)个人养老金产品
与我国2022年推出的“个人养老金”类似,日本iDeCo(individual Defined ContributionPension)缴费确定型养老金是日本养老体系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年来日本政府主推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投资人通过iDeCo主要可以享受税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存入iDeCo账户的资金可享受个人所得税扣除、投资收益可免除资本利得税,以及60岁之后领取养老金时的所得税扣除等。不过,相比我国个人养老金账户每年12000元人民币的上限,日本iDeCo的年度投资上限可根据其职业身份等不同从14.4万日元至81.6万日元,金额更大且更具弹性。日本政府通过税收优惠来鼓励个人进行更为主动的养老金安排,作为国家和企业养老金计划的补充。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数据统计,自2001年iDeCo计划实施以来,日本参与人数逐年增加。2009年1月,政府扩大其适用范围,即允许享受企业养老金制度的公司职员、公务员等加入。2022年5月日本政府再次扩容,允许60岁以上的高龄者加入。根据2023年7月最新数据,iDeCo的参与人数已达到302.6万人,而iDeCo资产总量也在2022年突破了3.7兆日元,发展潜力巨大。如图7。
图7:iDeCo发展趋势
(二)监护制度支援信托
根据日本内阁府的《老龄化社会白皮书》(2017年版)公布的数据,2012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中约有七分之一患有认知障碍症(患病率15%);预计到2025年,这一群体将达到700万人,即约五分之一的老年人将患上认知障碍症。另外根据金融厅的预测,到2035年,日本70岁以上老人持有的金融资产占比将达到50%以上,但与此同时,65岁以上的认知障碍患者的比例可能超过1/3。在这种情况下,近似15%的金融资产将被持有在认知障碍患者的手中,并无法得到有效运用。为此,日本建立了《成年人监护制度》,规定其法定监护人可以代替认知障碍患者进行资产管理。
监护制度支援信托正是为了更好支持法定监护人就认知障碍患者(如失能老人等)的资产进行代为管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而设计的产品。通常,该信托合约是由持证的专业代理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理人与信托机构进行签订。其中,被代理人是委托人兼受益人,如认知障碍患者等,而信托机构则是受托人。合约是将委托人符合一定条件的财产(主要为现金类高流动性资产)作为信托资产,由信托机构进行管理。
根据日本信托协会公布的数据,2013年至2018年间,监护制度支援信托不断推广,5年间合同数量增长了120倍,信托金额则增长了近104倍。
五、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数量最多的国家。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止2022年末,我国达到60岁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口高达2.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19.8%。庞大的老年人口和不断提速的老龄化进程,为我国养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潜在的增长空间,但也带来了诸多新的挑战。我们需积极应对。
(一)加速产业升级,发展经济新动能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逐步加速,人口红利消失,我国制造业劳动成本带来的优势正逐渐消失。为此,我国应加大产业转型,增加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性能和竞争力,促使企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另一方面,社会人口老龄化结构的转变也必然带来消费结构的改变,医疗健康、保健养老、家政服务、金融理财等相关的产品与服务在银发群体内的消费占比将不断提升。鼓励资本进入老年产业、促进以养老服务为核心的产业集群,能够促使产业升级向更适应老龄化社会结构的转变,进而形成新的经济发展动能。
(二)促进老年人就业
从日本的经验来看,重视老年人就业不仅有利于增加老年人的自身经济收入,提高其自养能力,缓解家庭成员的赡养负担,同时也将不同程度减轻社会养老和国家财政压力。日本当前实行的厚生年金设计了独特的浮动制度,以激励老年人继续就业,使其能够通过推迟领取,获得更高的养老金领取比例。在日本,银发工作者已经成为劳动市场上的重要力量。
从日本老年人就业岗位的发展看,虽然金融、科技等对于创新和新知识要求较高行业会更青睐于年轻人,但如护理服务等行业和岗位则需要经验丰富、踏实稳定的年长雇员。此外,老年人还可利用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与年轻一代实现技能互补,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以提高团队绩效和企业生产率。与此同时,我国也可借鉴日本的经验,在养老金领取差异化方面进行相关的制度设计,推进渐进式的退休金领取政策、增加年龄专项补贴或税收调节等,进而鼓励老年人再就业和延迟退休政策协同考虑。在社会层面,政府在倡导终身教育、职业能力开发的同时,也可协助构建老龄人友好的社会工作环境,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就业岗位,搭建适应老龄社会要求的劳动就业体系和老年人就业保障制度等,引导建立专门能为老年人提供就业服务、职业能力开发的公共服务机构,在劳动合同、工作形式、安全健康、工时休假、解雇保护等多方面给予老年人支持。
(三)推进居家养老建设
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居家护理需求也水涨船高。然而,目前社会可利用的养老资源供给不足,健康及养老服务供需仍存在较大缺口。根据全国老龄办《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2020年我国失能老年人达到4200万,而空巢和独居老年人已达到1.18亿。高龄老人可能面临更为严峻的健康问题,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的增长将不可避免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我国亟需建设预防、医疗、康复、护理等相衔接的健康服务体系,并在护理服务方面加强产业培育,制定统一护理标准并加强其应用,完善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就业体系。例如,我国可参照日本,建立标准化的居家服务清单和基于地方政府补贴或护理保险的政府指导价,并加强与日本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国际合作,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四)进一步夯实第三支柱
作为养老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融,能够通过投资保险和银行产品、基金以及信托等市场化的运作,为持有人增加养老收益,从而实现将养老体系从国家社会延伸到个人。然而,目前我国的个人养老产品仍以储蓄类产品为主,产品供给同质化高且品类较为单一,未能真正满足全生命周期不同年龄阶段、不同财富群体的差异化养老需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可在账户管理、产品筛选、税务筹划和资金领取等多个环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场景的服务,形成自身品牌,减少同质化竞争。
(五)促进社会养老意识的养成
当前,我国社会的养老意识相对薄弱,主要仍以家庭积蓄或退休金进行养老。投资者的养老规划、长期投资理念尚未形成,且缺乏系统性养老知识储备。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可参考日本同行,与国内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开展老年金融学相关研究和合作,促进社会养老意识的形成,帮助培养居民形成长期的职业规划和养老投资。同时,金融机构也可在此过程中实时捕捉市场信息,夯实其自身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设计,以便真正帮助老人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原文刊登于《银行家》杂志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