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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司法资源 减轻当事人诉累

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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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红古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多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某小区部分业主以物业服务质量差为由拒交或迟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将诸多业主诉至法院,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困境,导致纠纷不断。

物业纠纷类案件虽然标的额不大,但往往矛盾突出,且具有群发、多发特点,个案处理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众性事件。为落实诉源治理,红古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简案快审”全方位、全过程开展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经了解,案涉小区系拆迁安置房小区,相较普通住宅小区,安置楼小区在物业管理上具有更多难题。“简案快审团队”法官积极介入诉前调解阶段,从在法院里“坐堂问诊”转变为到小区里“巡诊把脉”。通过入户走访耐心倾听业主诉求,向业主释法答疑,厘清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后果,引导业主通过正确的途径合理表达诉求。同时针对业主反映的物业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现场勘查,并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引导物业公司在遇到业主不缴纳物业费时应主动、耐心地与业主沟通,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来赢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在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通过多次电话和现场沟通,成功调解7起纠纷。未在诉前成功调解的10起纠纷,考虑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便由“简案快审团队”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法院送达应诉材料后,有3名业主自动履行;庭审过程中,通过权衡利弊、释法明理,有2名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成功说服2名业主主动缴纳物业费;对剩余3起案件,法官依法进行判决。在17起纠纷的办理中,红古区法院将调解贯穿始终,优化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涉标的额虽小,却事关民生,反映出的矛盾往往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问题。红古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庭前、庭后,最大限度把物业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前端,既保障了企业利益,也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和谐、幸福的安居环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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