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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专职消防队怎么建、怎么管、怎么用

媒体滚动 2024.06.27 14:24

《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修订出台

专职消防队是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队伍该怎么建、怎么管、怎么更好地发挥作用?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新修订的《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促进专职消防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依据和制度保障。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明确了专职消防队建设责任、建设标准、管理体系、职业保障等内容,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修订出台是该省持续加强消防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着眼消防事业发展大局,推动解决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构建覆盖城乡、专业高效、规范有序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法治行动。

解决专职队建设管理突出问题

《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修订出台,既是顺应消防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解决该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突出问题的需要。

随着消防队伍改革转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修订,专职消防队的职责任务和建设管理要求有所调整,应急管理部等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也对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发展和管理保障提出了新规范新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省现行规定中关于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职能定位与“全灾种、大应急”的新形势新要求已不相适应,职业保障机制与队伍建设发展需求出现脱节,亟需修订完善。

“我省现有专职消防队1900余支、专职消防员3万余人,力量配备是全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编制数的3倍多。”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专职消防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消防救援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这支队伍存在机构属性不明、人员身份不清、待遇保障偏低、管理机制不畅,以及建设发展不平衡、人员流失率高等突出问题,亟需从制度层面上推动解决。

涉及队伍建设标准等4方面内容

《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共7章41条,包括明确队伍建设责任、提升队伍建设标准、规范队伍管理体系、完善职业保障标准4方面内容。

明确队伍建设责任。落实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化发展要求,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街道办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建队主责和各部门协调、合力做好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的部门责任,为弥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数量不足、填补乡镇专业消防救援力量空白的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定位提供政策支持和综合保障。

提升队伍建设标准。在队伍建设范围方面,明确根据地方经济、人口、灾害事故等情况和遂行任务需要科学合理布局,合理确定队伍规模,细化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设置范围,确保实现“一镇(街道)一队”工作目标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轨道交通、超高层民用建筑、大型批发市场、大型住宅区和村级工业园等应组建专职消防队的有关要求。在建队标准方面,明确城市和有条件的全国重点镇、中心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要严格执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并明确专职消防队应当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人员装备,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提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规范队伍管理体系。在职责任务方面,进一步明确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以及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消防安全巡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管理机制方面,明确城市和有条件的国家重点镇、中心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管理;其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经消防救援机构评估达标的,可以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管理。在人员招录方面,统一人员招录程序和基本要求,优化优先条件和不得招录条件,实行人员统一调配等。在人员岗位等级方面,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分别对应消防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其工资待遇与岗位等级挂钩。

完善职业保障标准。在经费保障方面,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统筹做好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加大对区域内经济困难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资金支持力度。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明确县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依法合理确定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消防员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的职业特点,结合实际为专职消防员发放执勤、现场救援(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项目和标准)以及高危等补贴。在职业保障方面,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纳入政府表彰奖励体系,在看病就医、交通出行、参观景区、积分入户、子女入学入托、保障性住房安排等方面给予适当优先优待。因工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规定享受各项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为队伍建设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提及《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意义和作用,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修订出台对提高该省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为推进全省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服务平安广东建设和广东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更加坚实的消防法治根基。

强化队伍建设发展政策支撑。广东省聚焦基层急难愁盼问题,树立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化发展思维,统筹地方消防救援力量发展,通过修订出台《规定》,着重解决了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管理要求、招用培训、综合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法规制度框架,拓展城乡消防救援力量覆盖面、消除空白点,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力、统一管理、综合保障”的工作格局,为新时代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保障提供更加有力的顶层设计支撑。

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出台《规定》,是广东省坚持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方向,围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以履行岗位职责、提升业务素质为中心,完善适应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特点的专业化执勤、训练、考核等管理体系的探索成果。《规定》明确将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国家消防救援力量统筹规划布局,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纪律、统一训练、统一荣誉,坚持“拓展职能、防消联勤、一专多能”,积极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综合应急救援和消防安全巡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助于提升灭火救援战斗力和综合应急救援效能。

提升各项综合保障能力。修订出台《规定》,同时也是坚持职业化方向,充分发挥职业制优势,培养职业精神,倡导职业荣誉,建立完善适应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特点职业化管理教育机制的有效尝试。积极探索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身份属性,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强化职业健康保障,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有助于提升专职消防队伍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确保最大限度保留骨干队伍、解决后顾之忧。(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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