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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服务示范合同纳入市场监管局联合推广的10个消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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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上观新闻

6月26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民政局、市教委、市消保委等部门,针对婚介服务、教育培训、家庭装饰等领域,召开了联合推广10个消费合同示范文本新闻通气会。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的意义和作用。市民政局婚管处负责同志介绍了婚介合同示范文本相关情况,并回答了媒体单位的提问。

推广婚介服务示范合同对规范婚介行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发布会上,市民政局相关同志表示,近年来,本市婚介机构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特别是营利性机构发展迅猛,已占到婚介机构总量的90%。与此同时,针对婚介机构的投诉原因也发生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比如,投诉“洗脑式”营销、“闷包式”收费和投诉“马甲式”履约。为此,市民政局和市场监管局鼓励、支持、指导市婚介机构管理协会从符合市场规律、符合行业自律的定位出发,制定了《上海市婚姻介绍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实体店版)》。

据介绍,《示范合同》共17条8个附件,重点解决五大问题:一是首次设置3-7个自然日的冷静期,力求解决过度营销、冲动消费导致的退费难等问题,从源头上解决消费争议。二是明确双方先签约,征婚者再支付服务费用,力求解决签约流程不规范的问题,并推荐使用分期支付方式。三是明确服务项目和收费构成,力求解决合同约定不明晰的问题,并制定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四是明确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等综合因素合理设定违约金比例,力求解决违约金设置过高的问题。五是明确签订合同的机构、提供服务的机构和收取费用的机构,三者应一致,力求解决签约主体不规范的问题。

市民政局相关同志表示,今年市政府已经将婚介行业纳入跨部门综合监管的39个重点行业之一。市民政局已面向区、协会举办了《示范合同》宣讲会,同步已在“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媒体发布便民问答(点击查看),央媒和本市媒体也作了宣传报道,提升了《示范合同》的群众知晓度和社会接受度。经向协会了解,目前有50余家婚介机构承诺使用或已经使用《示范合同》。市民政局还将进一步宣贯,引导更多婚介机构使用《示范合同》,并主动对消费者做好提示,做到自觉缔约、履约和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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