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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拓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2707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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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文山市拓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在建设美泉尊府6、7、8、9栋和15、16栋时未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建设,被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文山市拓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美泉尊府6、7、8、9栋和15、16栋未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该公司被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具体来说,7栋旁化粪池超出建筑红线57.58㎡与规划不符,被没收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8%的罚款,合计41040元。另外,总机动车位1679个比规划少6个,被没收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8%的罚款,合计229716元。因此,该公司共计罚款270756元。

文山市拓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规行为。根据公告,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对其进行270756元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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