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直播间假“PK”诱骗网民打赏
北京晚报
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征集郭某云等人涉嫌诈骗线索,经警方查证,2023年底至今,犯罪嫌疑人郭某云等人通过抖音平台直播间PK,许诺虚假高额返利回报,诱骗粉丝、网民打赏、刷礼物的方式实施诈骗违法犯罪活动。5人行为涉嫌诈骗,已被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
近期,龙陵县公安局破获“郭某云等人涉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云(网名“龙陵霸男”,外号“红裤裆”)、杨某芹(网名“杨小乖”,外号“丫头”)、段某记(网名“上瘾的思念”)、徐某清(网名“回眸一笑”)、韩某梅(网名“云南一支花”),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警方查证,2023年底至今,郭某云等人通过抖音平台直播间PK,许诺虚假高额返利回报,诱骗粉丝、网民打赏、刷礼物的方式实施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为全面查清郭某云等人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郭某云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据昆明市委、市政府主办的“昆明信息港”网站此前报道,郭某云等5名“网红”都有多个抖音号,分别拥有几百、几千、上万甚至几十万粉丝。自2023年底以来,5名“网红”通过商量和预谋,决定利用各自在网络上、在抖音平台上的影响力,通过平台直播间直播“PK”,在直播“PK”过程中许诺对打赏、刷礼物的网民给予多倍返利、高额回报,以此诱导粉丝和网民给主播打赏、刷礼物。
直播期间,5人作为主播,相互配合以编造谎言、对骂等形式,煽动网民打赏、刷礼物压制和战胜对方,最终以获得礼物多者为胜,通过互相“PK”,从中非法牟利。半年多时间,共有多人在抖音直播间观看直播并给作为主播的5人打赏、刷礼物,截至目前梳理出的涉案金额已达11万余元。但直播结束后,5人以直播间禁言、虚拟身份拉黑、踢出直播间等各种理由拒绝给打赏、刷礼物者兑现事先承诺的返利,而是将所得钱财据为己有,分配后挥霍一空。
经查,此案被骗人员人数较多,其中有搬运工、洗碗工等各种人群,有的是因为信任或者爱慕自己心中的“网红”、有的是因为想得到“高额回报”,纷纷在虚拟的网络直播间为所谓网红打赏、刷礼物,最后损失惨重。例如一名扛水泥的工人打赏、刷礼物价值达3.7万元,而他每扛一吨水泥的报酬仅有10元。据成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