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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变更会议地址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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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现因会务安排调整,为便于股东参加会议,公司决定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址调整到公司E9大厦办公区,具体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E9大厦)南区302-1-5。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E9大厦)南区302-1-5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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