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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

媒体滚动 2024.06.21 08:01

转自:邯郸日报

总体要求

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4月1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省委书记倪岳峰的指示要求,5月6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李晋宇指示要求,按照省、市人大系统专项监督暨三领域联动监督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就《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凝聚全市人大系统监督合力,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汛备汛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聚集重点,落实责任。紧盯《条例》的宣传贯彻,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抓而不实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依法追责问责。

强化联动,突出基层。建立专项监督行动信息直通车,各县(市、区)及时将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向上一级报告,快速做出研判处理。坚持工作重心下沉,县(市、区)要切实深入基层,查清实情,推动整改。

依法监督,注重实效。要严格遵照《监督法》,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问题导向,敢于较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

监督重点

紧紧围绕《条例》和《河北省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及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点监督检查:

(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职责不明晰等情况。

(二)《条例》宣传落实情况,特别是政府职能部门关于《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情况。

(三)防汛避险准备情况,特别是风险隐患排查,转移人员清单制定、转移预案编制,前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综合防洪救灾体系建设等情况。

(四)防汛避险应急演练情况,特别是对参加避险转移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受洪水威胁区域村庄开展综合演练等情况。

(五)相关制度机制落实情况,特别是防汛责任体系,防汛工作机制,“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信息共享、资源互助、协调联动机制,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责任区域网格化管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