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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不完善!世纪证券又收罚单

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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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态势下,券商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6月17日,世纪证券厦门分公司因内控问题再次收下监管罚单。

受访人士认为,监管持续加码是发展趋势,与新“国九条”强监管、打造高质量资本市场的定调相匹配,券商不能只看效益与利润,更需要提升合规性、专业性和服务水平。

二度被罚

经查,世纪证券厦门分公司对经纪人管理不到位,存在经纪人未按照《经纪人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执业地域范围展业的情形,执业地域范围与公司的管理能力及客户管理水平不相适应等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世纪证券厦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记者注意到,这并非该分公司首次收到罚单。

去年4月,世纪证券厦门分公司还曾被厦门证监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措施,相关责任人则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分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一是投资顾问部分投资建议缺少合理依据;二是合规覆盖不到位;三是未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监控、预警和分析处理机制。

高管“失联”

除了上述罚单外,世纪证券高管还曾于去年6月遭证监会行政处罚,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该高管听证会前的“失联”行为引发市场关注。

证监会表示,“从2021年7月起,我会穷尽手段,但未能联系到当事人,因此,于2021年11月24日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听证通知书,并于2022年2月22日举行了听证会,但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出席听证,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据公告,该事件涉事人员正是世纪证券时任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的姜志勇,其于2009年5月4日进入世纪证券,2010年2月5日至2015年4月10日期间,负责证券投资部的全面工作。

经调查,当事人姜志勇私下接受委托,控制和使用“方某”“彭某贞”账户买卖证券。

其中,“方某”证券账户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期间累计买入金额1219.27万元,累计卖出金额1158.77万元,期末持股市值329.54万元,累计盈利97.01万元。“彭某贞”证券账户于2014年6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期间累计买入金额1483.96万元,累计卖出金额1415.83万元,期末持股市值371.97万元,累计盈利117.48万元。按20%的提成比例计算,当事人期间提成收益为42.9万元。

此外,姜志勇还控制和使用“刘某珍”证券账户买卖股票。2009年5月4日至2015年4月10日期间,“刘某珍”证券账户累计买入金额44094.47万元,累计卖出金额43681.42万元,期末持股市值2141.99万元,累计盈利1116.66万元。剔除已被刑事判决的期间后,“刘某珍”证券账户于2009年5月4日至2010年3月22日期间、2014年6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期间的盈利分别为124.86万元、599.19万元。

综合所有违法事实,证监会对姜志勇的合计处罚为:责令当事人改正,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66.95万元,并处以766.95万元罚款。同时,对当事人姜志勇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业绩承压

强监管趋势下,世纪证券除了需要应对内部管控合规问题,还要直面接连下滑的业绩。

数据统计发现,近三年世纪证券净利润逐年下滑,业绩有所承压。具体来看,2021年至2023年,世纪证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7亿元、1.52亿元、0.62亿元。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向记者表示,为了强化资本市场的秩序、恢复投资者信心,新“国九条”加强了资本市场各主体的责任压力。而券商作为金融中介,是资本市场最核心的主体,因此在“国九条”的新监管形势下,券商应积极主动自查自纠,并建立更完善的内控制度。

财经评论员郭施亮认为,监管持续加码是发展趋势,与新“国九条”强监管、打造高质量资本市场的定调相匹配,券商不能只看效益与利润,更需要提升合规性、专业性和服务水平。

公开资料显示,世纪证券前身为成立于1990年的江西省证券公司,是新中国最早一批成立的证券公司。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前海,注册资本4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剑峰。该公司由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9.39%,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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