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滕州市张汪镇杨楼村党支部书记杨学伟做群众信赖的“法律明白人”

媒体滚动

关注

转自:上观新闻

杨学伟,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滕州市张汪镇杨楼村党支部书记,人民调解员,杨楼村“法律明白人”。

和大多数“法律明白人”一样,杨学伟满怀为民热情,多年来,凭借着一颗心、一双腿、一张嘴、一支笔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倾听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从领学法律到宣传法治、从社情收集到纠纷化解,为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默默奉献,用实际行动树立了基层“法律明白人”的良好形象。在村民们眼中,他是带领村民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的“领头雁”,是群众身边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智多星”。

当好法律领学员,争做专业明白人。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业务能力是做好“法律明白人”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首先得看得懂法律、讲得出政策、用得通法规,只有自己先搞清楚了、弄明白了,才能和村民讲得通,大家才能信服”,为了使自己成为一名专业的“法律明白人”,没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他利用空闲时间主动学习研究《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人民调解法》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司法所举办的理论学习和各类专题业务培训。与此同时,他把日常工作当作提升能力的好机会,坚持学中干、干中学,遇到不懂的问题就打电话或当面向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虚心请教,逐渐从法律领域的“门外汉”变成了独当一面的“明白人”,帮助群众依法解决问题愈发地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当好法治宣传员,传播法治好声音。杨学伟注重发挥普法“领头雁”作用,利用自身所学法律知识,积极投身普法宣传工作,在村内开设普法课堂,定期组织村民进行法治专题学习,通过结合村民身边的典型案例向村民们宣传与自身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让村民们真正感兴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在村办公室开设法治书屋,方便群众开展法律学习,查阅法律资料。在处理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具体问题时,他都会加大法律知识的宣讲力度,把法治宣传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全过程,做到以法促调,以调促宣。在他的宣传引导下,法治观念日渐深入人心,在村内形成了人人都学法、事事都依法的良好氛围。

当好群众调解员,办好群众关心事。由于人熟、地熟、事熟、法熟且德高望重,杨学伟对村内外各种矛盾纠纷“号得准脉”、跑得动腿,经常主动调处村内外的各类矛盾纠纷。2023年8月,村民老李因邻居老张紧挨其院墙栽种的一棵杨树地下根茎庞大,导致其院墙出现裂缝,遂与老张发生争执。杨学伟得知消息主动介入,在勘察完现场后,多次到两家做工作,“老张,《民法典》有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老李要求你砍掉杨树并修复院墙于法有据。”“老李,你和老张是前后邻居,屋搭山、地连边的,别因为这点事儿伤害两家多年来的感情。”在杨学伟耐心劝解下,老张同意将杨树砍除,并赔偿老李院墙修缮费用,两家握手言和。一直以来,村民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他总能通过“法、理、情”相结合的调处方法,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矛盾发生了,先找‘法律明白人’评评理,很多矛盾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方便又管用”,村民娄娟娟说。近年来,杨学伟积极联络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6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起,运用自身所学帮助群众化解一个又一个的法律难题,让村民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使村内法治氛围蔚然成风,为村居的和谐稳定贡献了法治力量。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报道)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