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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尝试“半购半租”购房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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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经济导报

本报记者 | 邵鹏璐

    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发布《关于优化芜湖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推出13条房地产市场优化发展政策,涉及人才安居、购房补贴、二手住房交易、公积金贷款、以旧换新、房贷利率、保障性住房等方面。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中提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探索购买部分产权的销售方式,通过合同约定,购房人可以先购买房屋部分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购房人可租赁使用,购房人购买剩余产权时已支付的租金可抵扣购房款。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类操作和国家层面提及的加强去库存政策储备的导向非常吻合,说明各地积极探索去库存的新路子,对于后续更好去库存和有针对性高效率去库存具有积极的作用。购买部分产权,其实客观上就是围绕房价做文章。过去主要是在购房价款不变的情况下对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进行调整。而现在通过购买部分产权,客观上降低了直接购房价款的成本,具有非常好的导向。此类操作也使得一种购房新模式出现,即“半购半租”,有助丰富租购模式,对于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提振和市场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中指研究院华东大区常务副总经理高院生则认为,此项政策有参考“共有产权模式”,目的主要是降低购房门槛和成本,给购房者提供更灵活的购买方式。不过,相比于其他城市的做法,芜湖有所不同,新政规定购房者后续使用需支付给开发商租金,虽然最终可以用来抵扣购房款,但在购买全部产权期间无形中增加了一项新的成本,而且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人共持产权存在的风险问题也不得不考虑。

    高院生认为,目前市场上,北京和杭州的共有产权模式是购房人与地方政府共同持有,宁波信达地产推出的“央企共有产权房”则可以提供“十年托底回购”,芜湖目前的模式虽然还未公布细则,但或对楼市的刺激力度有限。

    此外,芜湖新政还提出,支持“以旧换新”,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组建“以旧换新”换购联盟,收购有“卖旧买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收购的二手住房可以用于租赁住房。支持房票持有人用房票“以旧换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不超过25%的房票安置补助,同时房票可转让流通。国有企业收购的存量住房可以转化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退出公租房管理序列的房源,可以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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