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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今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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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沈阳晚报

6月17日,沈阳市商务局副局长冯亚赛做新闻发布。据介绍,2024年沈阳市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今天正式启动,直至6月30日,沈阳市政府将发放5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个人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促消费活动期间如补贴资金提前申请完毕,本次活动同步结束。

汽车消费补贴面向在沈阳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

据了解,申报条件必须是个人消费者在沈阳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混合动力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日期须在2024年6月18日(含)至6月30日(含)之间。机动车登记上牌地域不受限制。此外,汽车促消费活动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购车补贴。

本次活动发放总额为50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购车发票金额分为三档:一档,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7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2000元。二档,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三档,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5万元(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4000元。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发放1000元。本次购车补贴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或沈阳市汽车更新消费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据介绍,此次购车补贴不能提现。购车补贴以红包的形式发放至个人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同名账户中并有短信提醒,个人消费者可通过线上线下扫码的方式在具有云闪付支付功能的商家内进行消费。红包自发放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过期未使用的红包将自动退回市商务局指定账户。由于个人原因,经与商家交易的红包在有效期外退回的,不予以补发。

沈阳市商务局将在“云闪付”App“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板块中公布参加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同时,全市各地区、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将积极开展配套活动,出台优惠措施,形成优惠叠加效应,推动汽车消费提质升级。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谷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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