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贵州省安顺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金融界网站

关注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贵州省安顺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因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被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小写:¥1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4年2月19日13时11分,贵州省安顺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李文江驾驶贵GBB695号大型普通客车(包车客运)途径S20毕威高速赫章收费站,被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八大队执法人员赵忠华、韩立恩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车搭载有44名乘客,经现场调查取证,贵GBB695号车辆虽持有“包车合同”和“包车牌”, 但车上有乘客未由包车人统一组织乘坐该车,而是直接联系上该车驾驶员李文江并通过微信支付乘车费用,贵州省安顺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未通过包车人统一组织乘客乘坐包车客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属于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贵州省安顺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57条1款/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9条1款6项,构成了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违规行为。因此,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依法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小写:¥1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贵州省安顺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02156501824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黔交执0508罚〔2024〕39号
违法行为类型: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违法事实:2024年2月19日13时11分,贵州省安顺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李文江驾驶贵GBB695号大型普通客车(包车客运)途径S20毕威高速赫章收费站,被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八大队执法人员赵忠华、韩立恩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车搭载有44名乘客,经现场调查取证,贵GBB695号车辆虽持有“包车合同”和“包车牌”, 但车上有乘客未由包车人统一组织乘坐该车,而是直接联系上该车驾驶员李文江并通过微信支付乘车费用,贵州省安顺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未通过包车人统一组织乘客乘坐包车客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属于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处罚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57条1款/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99条1款6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金额(元):100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金额(元):
暂扣或吊销证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5-1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日期:2027-05-14
处罚机关: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五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0000MB1N50510T
数据来源单位:贵州省司法厅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00000093905194
备注:
入库日期:2024-06-16 08:40:40
最后一次更新日期:2024-06-17 04:21:00
公示日期:2024-06-16 08:40:34
报送部门:贵州省司法厅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