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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师因救人上课迟到被处分,公众为何不买账?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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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 / 公羽(学者)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张彦君

一边是病情突变疑似脑出血的重症患儿,一边是教室里等待听课的学生,医学教师面对这样的特殊情况,该如何抉择?

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的俞莉老师选择前往科室查看,并对患儿进行了紧急处置,却也因为救人导致未能及时赶到教室,上课迟到了29分钟。而医学院方面的处理结果,也让人大跌眼镜。

据报道,6月15日,网传的一份查处通报显示,学院认定这一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俞莉老师5月份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提醒所有人“以此为戒”。

对此,6月16日,南方医科大学发布《情况说明》称,学校已关注到有关信息,正在向相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后续将跟进处理。而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该校一位负责人在回应记者时特别强调,医科大学救死扶伤是第一位的。

重症患儿的生命保住了,受影响的课堂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弥补,怎么看都是千钧一发之际的“最优解”。生命至上的价值排序本不该受到质疑,一句“引以为戒”,多少透着点幽默的悲哀。

一所医学院,除了培养学生精湛的医术以外,医学伦理、价值观与职业操守也都是重要的教学内容。可以说,俞莉老师用亲身经历为同学们示范了何为“救死扶伤、济世活人”的医者天职,这是一次成功的、生动的医德教育。

反之,医学老师若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放任病患不顾,一旦出现意外,会让同学们如何看待自身的职业呢?

往深了说,如果救人者事后不是得到了褒扬,而是受到了处罚,那么很多人在救人前,就要考虑会不会被罚、值不值得,越来越多的人会因为顾忌,在最后一刻犹豫了,社会的良知底线也必然节节退后。

《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教学事故(差错)审定及处理办法》文件规定,因上课不守时(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造成授课时间延误在15分钟-30分钟的,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如因特殊情况发生教学事故(差错),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规则是“死”的,尤其在涉及人命这样的大问题上,应该有更多灵活、权宜的处理机制。这样的情况,在兼顾教学与救治的医学院内,肯定也不会是个例。

此次,既然院方已经核实“俞莉老师为了抢救病人并非故意为之,且在问题处理完后及时到达教室,将授课内容妥善安排,顺利完成了授课任务,未造成不良影响”,为何不能算作“特殊情况”特事特办?

或许在院方看来,把理应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的事,作为“发生教学差错”处理,已经考虑到了特殊情况。但就公众观感而言,却是一位医学院老师在救助了患者,且也“完成了授课任务”的情况下,还受到了处罚。

2021年,江苏南通一位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为救助坠楼女子,致使订单超时,按规定要罚款20元。但在核实情况后,平台不但撤销罚款,还给予了1000元奖金。外卖平台尚能鼓励救人,又何况“生命至上、救死扶伤”的专业医学院呢?

其实,一所大学的水准,从来不只体现在设备、楼宇这样的硬件和论文、项目这样的数据上。教师的言传身教是一所大学天然的招生名片,他们如何诠释和践行自身的专业与职业,也必然映射在一届又一届的学生身上。

此事,南方医科大学已经在核实情况,跟进处理。期待相关处理结果能对医者仁心者予以褒奖,而不是处罚。别丢了一所以“博学笃行,尚德济世”为训的知名医学高校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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