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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房地产新政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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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紫牛新闻

6月13日,常州市房地产业发展与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即日起实施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加大公积金支持、优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等十二条举措,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14日,常州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关于降低首付比例

1.此次关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的重点是什么?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的通知》,结合常州实际,对于在常州市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从20%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从30%调整为25%,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的首付压力。

二、关于降低贷款利率

2.目前住房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答: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方面,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由原最低LPR-50BP调整为不设定政策下限,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由原最低LPR+20BP调整为不设定政策下限。具体贷款利率水平可向各商业银行咨询。

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方面,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其中,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2024年5月18日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024年5月18日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按原利率执行,从2025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

三、关于加快征收安置

3.此次政策提出,通过房票等多种方式来加快对被征收人的征收安置,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实施房票安置是民生工程、利民之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安置效率,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我市要求,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新实施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项目,选择实物安置的,必须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日起六个月内安置到位。本通知实施前已实施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项目,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安置到位。围绕这一目标,在继续采取货币化安置的同时,可采取直接购买或房票方式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房,加快安置速度,让被征收人能更快入住,尽快把惠民利民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4.什么是房票?

答:房票安置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收补偿政策,将被征收人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约定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自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种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是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补充。选择房票安置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购房,征收人还会给予一定的补贴。

5.使用房票可以购买哪些房屋?房票可以给哪些人使用?

答:使用房票可以购买本市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类商品房)。房票的使用除房票持有人外,其近亲属也可以作为房票的使用人,其中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关于优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6.什么样的人才可获得购房补贴券?

答:一类是“龙城英才计划”高校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一类是符合“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青年人才。

7.各类人才的购房补贴券额度是多少?

答:“龙城英才计划”人才可获得一张购房补贴券,额度在5—100万元之间。“双资助”青年人才可获得最多两张购房补贴券,第一张是“双资助”购房补贴券,第二张是生活资助和租房资助折算的购房补贴券,两张购房补贴券额度总计为:本科(技师)3—7.88万元、硕士(高级技师)5—11.96万元、博士25—35.76万元。

8.购房补贴券如何使用?

答: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常州市新建商品住房,均可使用购房补贴券,购房补贴券资金纳入政策规定首付比例内。

五、关于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

9.目前常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有何安排?

答:原则上不再新增供应普通商品住宅用地,有序推进改善型(高品质)住宅用地供应。新增住宅用地供应拟通过优化控规导则,完善公共配套、加大低密住宅供给等措施促进住宅用地供应质量提升。

10.改善型(高品质)住宅建设要求主要有哪些文件标准?

答:省住建厅和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住宅品质改善提升若干措施》(苏建科〔2024〕23 号);市资规局出台了《常州市高品质住宅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常自然资规发〔2024〕24 号)。

六、关于加大公积金支持

11.哪种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委托市公积金中心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将提取的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汇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人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仅指父母、子女,下同)均可提取。所购住房必须采用预售资金第三方托管模式。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提取金额为申请提取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购买该套住房提取总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同一套住房每人只可提取一次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若买卖合同变更或撤销时尚未备案,市公积金中心将终止该套住房涉及的提取申请。若买卖合同变更或撤销时已备案,由第三方监管机构于合同变更或撤销后将申请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退回至市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由市公积金中心计入申请人个人公积金账户。

12.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若申请人为购房人配偶、直系亲属而非产权人的,还另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

13.如何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1)线下:购房人需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再提供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作购房(首付)款,并在申请时签署《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受理确认单》。在购房合同备案时,市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汇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线下办理可由他人代办,代办人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2)线上:购房人本人可以在“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线上渠道申请办理。若申请人为购房人配偶、直系亲属而非产权人的,需要提供材料至线下办理。

14.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多少?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中只有一人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借款人中两人或两人以上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9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

15.目前人才和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优惠政策如何?

对多孩家庭、各类人才、及现役、退役军人等群体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具体内容可参照下表(注:可贷额度为满足下表申请条件后即可享受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受月均余额限制)。

表格

七、关于充分发挥“白名单”制度作用

16.进入房地产项目“白名单”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必须符合的五个条件和五项标准。五个条件是:一是项目处于施工状态,或虽短期停工,但资金到位后可实现复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项目有与融资额度基本匹配的抵押物。三是确定一家意向主办银行,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保障项目建设交付。四是预售资金未被抽逃挪用,或虽被抽逃挪用但已追回。五是已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建设交付计划。五项标准是:一是满足四证齐全。二是项目资金本到位。三是项目本身存在实际融资需求。四是项目剩余价值能够覆盖增量融资。五是项目公司不存在破产重整、查封冻结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

17.申请“白名单”项目的流程是什么?

答:“白名单”由房地产项目公司自愿申报,所在城市的区县预审并提出名单。城市协调机制组织甄别审查,符合条件与标准的纳入“白名单”,不符合条件与标准的要实施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通讯员 李佳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马奔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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