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22〕4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浙银保监罚决字〔2022〕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2月28日 |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浙银保监罚决字〔2022〕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股权转让许可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2月28日 |